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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7部分

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閉幕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工作,是當前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一項重要任務。我們一定要以鄭南巡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憲法為依據,全面貫徹中央對臺工作的大政方針,充分體現全華夏人民的共同意志,把反分裂國家法制定好。伍家安指出,解決寶島問題,完成祖國統一大業,是我們黨和國家的三大歷史任務之一。長期以來,為了發展寶島海峽兩岸關係,促進祖國和平統一,我們以極大的誠意,作了不懈的努力。但是,近一個時期以來,寶島當局加緊推行“島獨”分裂活動,尤其是圖謀透過所謂“憲政改造”等方式進行分裂國家的活動。“島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的活動,日益成為兩岸關係發展和祖國和平統一的最大障礙,成為寶島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的最大威脅。為了反對和遏制“島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寶島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華夏民族的根本利益,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是完全必要的。

伍家安指出,近幾年來,廣大幹部群眾、社會各界人士和海外僑胞要求以法律手段反對和遏制“島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實現祖國統一的呼聲越來越高,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提出了不少對臺立法的議案、建議和提案,表明制定本法是符合人民意願的。現在制定本法的條件已經具備。憲法明確規定:“寶島是華夏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寶島同胞在內的全華夏人民的神聖職責。”這是制定本法的憲法依據。三代中央領導集體特別是鄭南巡同志、蕭飛同志、姜恩國同志有關解決寶島問題的思想,中央一系列對臺方針政策,為制定本法提供了明確的指導思想和政策依據。法學專家和對臺事務專家進行的有關研究及取得的成果,也為制定本法創造了一定的條件。

伍家安指出,反分裂國家法草案是在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研究擬訂的。草案堅持以鄭南巡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憲法為依據,貫徹“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等中央對臺工作的大政方針,緊緊圍繞反對和遏制“島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的活動、促進祖國和平統一這個主題,充分體現我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一貫主張,同時表明全華夏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絕不允許“島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寶島從華夏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堅定決心。

伍家安強調,堅持一個華夏原則,是解決寶島問題不可動搖的基礎。“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我解決寶島問題的基本方針。以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最符合包括寶島同胞在內的全華夏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於兩岸同胞的感情融合,有利於寶島海峽地區乃至亞太地區的和平穩定,有利於實現華夏民族的偉大復興。我們一貫主張以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兩岸同胞都是華夏人,寶島同胞是我們的手足兄弟,沒有人比我們更希望透過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和平統一即使只有一線希望,我們也要盡最大的努力爭取而絕不會放棄。同時,必須明確,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國家的核心利益,是包括寶島同胞在內的全華夏人民的共同義務。任何主權國家都不會容忍分裂國家的行為,都有權採取必要的方式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這時候,寶島方面尚未出現太大的反應,直到兩會前夕,為反制反分裂法,臺聯黨、民進黨、國民黨3月3日一上午都在協商提案,希望“立法院會”能透過決議,表達反對京城制訂反分裂法的立場。

島內各黨團3日上午還針對“立法院”成立“兩岸事務因應對策xiǎo組”進行協商,“立法院長”王金平要求各黨團依政黨比例提出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