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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分配全部透過計算機聯網的結算中心納入監督。桂林市也全面實施公對公佣金制度,全市77%的旅遊經營單位使用了稅控收款機,建立了嚴格的管理制度。據2002年國家旅遊局旅行社管理處介紹,在全國138個優秀旅遊城市中,多數已經按照“合法、公平、公開”的原則啟動了“公對公佣金”制度工作。

導遊佣金制,是導遊獲取收入的合理渠道,但實現起來卻是異常的困難。如果把回扣變成固定、公開、透明的佣金,它一定比回扣低得多,這是導遊都不願意看到的。按國際慣例,佣金的比例超過5%就成了黑傭。然而現有的回扣比例,行規就是30%,某些商家為了競搶客源,回扣額達到了40—50%。

然而佣金制具體實行的效果如何呢?那多數已經按照“合法、公平、公開”的原則,啟動了“公對公佣金”制度工作的全國優秀旅遊城市,至今還有幾個仍在認真執行呢?

讓我們來看看導遊佣金制改革最轟轟烈烈的海南島吧!2001年2月開始,海南省把規範旅遊經營活動中收授佣金的行為作為一項重要事情來抓,全面實行購物點、景區(點)、潛水點等旅遊經營單位和旅行社之間公對公銀行賬戶往來結算佣金收授制度,禁止佣金以外的任何停車費和人頭費。在佣金公對公結算的基礎上,全省旅遊經營單位之間建立由銀行、稅務參預的經營往來的統一結算中心。

為配合公對公結算制的實施,省級有關部門責成各旅遊企業成立各行業的專業自律組織,制定自制自律章程,實施行業服務標準,協調行業價格,協商企業佣金的合理標準和給付形式,進行同業監督。建立全省旅遊旅遊購物自律行會與旅行社行會,制定旅遊購物及佣金比例等相關契約,並制約與監督導遊和旅行社行為。

與公對公結算制度同時實行的還有:建立公開公平的導遊人員工作報酬機制,要求旅行社必須依法用合同確定導遊人員的勞動報酬,並以此項納入企業核算體系,進行規範管理。同時,根據旅遊產品的規模、檔次和相應等級,確定現有的旅遊產品價格。旅遊產品的價格由企業根據成本提出,由行業協會評議,報物價部門備案,由工商、物價等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根據《國家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規以及行業公約實施監督,制止用低成本和虛假價格謀取暴利。

同年,《海南旅遊管理條例》出臺,取消旅遊定點購物單位,放開旅遊市場。但為實行佣金制,同時又規定要接待旅遊團隊的購物點,必須建立結算中心繫統,納入到統一管理的網路中。於是在許多旅遊商店,還堂而皇之地掛著國家旅遊局定點購物單位的招牌。

這個統一結算中心繫統,主要的業務靠出售結算中心的終端系統與收取交易手續費來產生效益。

由於政府部門的硬性規定,許多大的旅遊購物單位安裝了佣金結算系統,每個導遊也都配備了IC卡。但沒有安裝這個系統的商家的卻佔的比例更多,而即使是安裝了結算中心繫統的商家,絕大部分沒有完全運用。為什麼呢?

這套結算中心需要人來操作,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和成本,增加交易時間,增加結算的工序,成為旅行社、商家、導遊都不歡迎的機器。但由於政府的強制執行,無可奈何也要接受。但不受歡迎絕不是產生障礙的主要原因。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只有佣金結算系統起用了,但其他的配套管理完全跟不上,甚至於根本沒有啟動,至使這個佣金結算系統在短短的時間內就偃旗息鼓了。

最基本的一點,要建立公開公平的導遊人員工作報酬機制,只是擺在桌面上而已,海南島的導遊自始至終也沒拿過一分錢工資,但是各個旅行社,每個月卻有一份清清楚楚的工資報表,上交到勞動局和旅遊局。海南島有6000多個持證導遊,這麼大的謊言要裝作視而不見需要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