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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部分

求,要在很短的時間內,訓練出一支有效的執法隊伍!

這麼多人的吃穿,都要專人辦理。開啟縣裡的官庫供應糧食,購買的肉類都只在後半夜悄悄從小門進來。

縣衙外面卻顯得風平浪靜。

豪強們感到奇怪,曹操一上任就換人,這是怕我們安插奸細。可快一個月過去了,他沒有像在洛陽北部那樣到處遊走,挖掘案情,而是不巡遊、不問案、不走訪貴戚、不發號施令,難道是京城的親戚們反應的情況有誤?

要麼就是怕了。

豪強們本來收起的尾巴,又漸次顯露出來。按他們的話說:誰到頓丘來當縣令,也得遵照他們的意思。

曹操可沒有閒著,整整一個月整理縣衙內務:查點官庫財物,清點每月應該支出的費用,翻閱陳年舊宗,檢視頓丘的基本材料,環境、範圍、治下所述轄區、特產、民風、名士、回鄉貴戚名錄,積年不能了結的案件。

三月初春,天氣回暖,曹操在後院檢閱鄉勇們的實戰經驗,覺得是時候了。

於是要專人抄寫他根據大漢法律總結制定十條暫行規定,佈告貼滿城鄉,鳴鑼告之,如有犯法者,殺立決!

“十誅”全文如下:

殺人放火者,誅!

強買人口者,誅!

聚眾械鬥者,誅!

挑起禍端者,誅!

窩藏罪犯者,誅!

知情不報者,誅!

姦淫擄掠者,誅!

欺壓良善者,誅!

妨礙公務者,誅!

私自圈地者,誅!

發令人:頓丘縣令曹操。

後面跟著縣衙大紅方印章和曹操的名章。

衙役們抬著銅鑼敲到哪裡,佈告就貼到哪裡,哪裡就會被圍得水洩不通!

相對洛陽北部的“宵禁”令,頓丘的“十誅”簡直是大巫比小巫。曹操就像個走江湖賣膏藥的,換地方不換把式。區區一紙誅殺令,能鎮得住“群狼”嗎?

正面較量

曹操命令每張佈告跟前站兩名身穿制服的鄉勇,防止佈告被撕毀。百姓們以為在做夢,諸位雖然想要歡呼雀躍,奔走相告,以會背誦“十誅”為榮。

整個頓丘炸開了鍋,人們都在私下議論這件事,難道上天真的看到了人間苦難?派天神來解救他們這些受苦受難的奴隸?

雖然佈告上說得很明白,但百姓還是不敢相信。

《文?》曹操估計得沒錯,情況跟洛陽北部差不多,縣衙門口依舊沒有敢前來告狀的窮人。

《人?》豪強們看著手下抄寫回來的“十誅”全文,超過一半的人以為,曹操的大腦在那次突發事故中出了問題。另一半不相信的人以為他天生就有精神病,紛紛憤恨地咒罵:他給我們定十條死罪,我們就讓他死十回!

《書?》有人出主意,應該把所有佈告都當眾撕個稀巴爛,給不懂事的精神病縣令一點顏色瞧瞧。

《屋?》手下又報告,說每個佈告跟前有兩名凶神般的差人把守,根本沒機會下手。

豪強們沒想到曹操會一下子變出這麼多訓練有素的差人,而且佈告內容是條條都在針對他們。疑雲積聚在眾人的額頭和眉心,新一輪的對抗計劃得抓緊制定。

沒人敢前來告狀,那就將前任丟下不管的案子接著辦。這是一樁還未查到真兇的刑事案件。城南孫莊的孫陂一家大小十一口被半夜縱火燒死的案子。苦主孫陂竟然被前任定罪為誣告關押在頓丘大牢。曹操從牢中提出孫陂,透過一個多月的明察暗訪,查清案情,人證物證到位,親自帶領一百名鄉勇,悄悄包圍頓丘北街的杜家宅院。

主犯杜德不得不交代案情始末,就是因為想要搶奪孫家靠著河沿的三十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