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將近900名受害者。把這些受害者全都稱為“巫師”其實是一種非常荒謬的論調,受害者中有許多還只是孩子,其中一些孩子在遭受*時表現出了非凡的勇氣和力量。小男孩菲利普·舒茨在受到46次野蠻的鞭打之後仍堅持聲稱自己不是巫師,但是再次遭受77次更為殘酷的鞭打之後,孩子終於難以忍受,不得不屈服了。跟許多孩子一樣,小舒茨最後也被劊子手殘忍地殺害了。更為悲慘的是,一些孩子還不足7歲,也難以逃脫死亡的懲罰。
如今出現了一種想要掩蓋當年那段可怕歷史的傾向,烏茲堡的一位市政府官員曾經竟然聲稱,從來沒有發現哪座城市當年屠殺的無辜人士的數量會比烏茲堡少(也包括班貝格在內);而且據她所知,在被處以死刑的人當中,只有一人有明確證據證明曾使用過巫術。在班貝格,幾乎找不到關於這900名死者的蹤跡。在曾經發起搜捕巫師運動的主教寓所被推倒之後,原來的遺址上面修建起由巴爾塔薩爾·紐曼設計的高雅建築,內部還建有美麗的花園,好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越過一條河是瑪麗安堡要塞,是班貝格的王子主教在搜捕巫師當中經過防衛加固的住處,雖然它是一道那麼美麗的風景,但仍讓今天的人們心有餘悸,勾起那段可怕的歷史記憶。
除了以上提到的兩個城市以外,歐洲還有其他地方也發動了類似的瘋狂運動,如臺威、斯特拉斯堡、佈雷斯勞、福爾達等等。事實上16世紀和17世紀的歐洲,可能沒有哪個市鎮或鄉村沒有被捲入這場瘋狂的肅清巫術和魔法的運動當中。
雖然當時沒有簽署檔案形式的贖金協定的法律要求,但還是有一些類似的協議得以儲存至今。歷史學家羅賓斯在他的著作《巫術及鬼神百科全書》當中記錄了一些類似的協定,其中包括一個言語措辭中充滿想象力的檔案,據說是由皮涅拉爾的一位貴族在1676年簽訂的協議。協議裡面除了一些其他的要求以外,還清清楚楚地寫明要求貴族首付10萬金幣來贖罪,並且隨後每月要再付1000金幣,而在當時50個金幣就可以購買一間非常舒適的房子。協議的某些條款看上去非常嚴謹,其中一個條款是這樣規定的:上述協議中所說金幣不得是虛假的,不能在手中消失,不能在手中變成石頭或煤炭;協議必須經過人手加蓋印章,並且在各個地方確定有法律效力。在這份協定的制約下(法律效力為50年,確保簽署人的名譽、財產、地位以及女人),被判有罪的貴族在這份協議結束之前很早就死在了監獄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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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頓的荒謬審判
對格蘭迪爾的荒謬審判,其實是用修女魔鬼附體事件來掩蓋審判者的真正意圖。一旦當權者認定某人為異端,就會將他宣佈為與黑魔法有關的邪惡之人,激起群眾的憤怒,輕而易舉地就將其加以定罪。
因*而惹禍上身 最有名的魔鬼協議是作為證據見證了1634年發生在魯頓的烏爾班·格蘭迪爾事件上的一份協議,該協議用拉丁文書寫在鏡子上,表明魔鬼盡一切努力來傳達它們的反基督精神。協議由桑塔那斯、比爾茲博卜、魯西菲爾、艾利米、列威亞坦和阿斯塔羅斯共同簽署,使用的標記頗為獨特;拉丁文字書寫得很糟糕,更像是具有17世紀的風格,而不是一般中世紀的人們用於與魔鬼聯絡的書寫風格(可能那些為魔鬼做記錄的書記員,也在不斷改進他們的書法)。這份協議只是魯頓事件的相關物證之一,還有一份保證協議現儲存在巴黎國家圖書館,由魔鬼阿斯默丟斯親筆簽署,日期是1625年5月19日,內容是它保證離開一個著魔的魯頓修女的身體。這份保證(當然並不是一份真正的協議)是魔鬼在讓·巴普提斯特·高爾特強迫之下籤署的,據說此人是負責為修女們驅魔的人當中的一位。魔鬼阿斯默丟斯以及其他一些魔鬼準備這樣離開修女的身體: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