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49部分

吃店、擺攤賣貨,或者搞長途販運。開始向市場體制過渡,最初許多做法是違法的,思想上歧視他們,體制不允許的,個體戶不滿於小打小鬧,財富積累開始上檔升級,就需要向掌管各種資源的官員行賄,發展到後來80年代中期出現價格雙軌制,價差成為個體戶們賺錢的機會,也成為官員**的土壤。我把這種行為當做民營經濟主體爭生存求發展對官員的贖買,以此換取自己的發展空間,實現快速積累。到了九十年代中期,公有經濟實施戰略性收縮調整,公有企業轉制,成為民營經濟又一次戰略性發展機遇,大量公有中小企業透過破產兼併重組多種方式變成了民營資本。這樣的資產轉移和向民營企業的集中,具有經濟上的合理性,是從經濟上的無效甚至負效資產轉變成積極的有效資產,自然伴隨著對官員的行賄,成為**的高峰,遺憾的是這樣的經濟合理性是靠**的方式來驅動的,從而暴露出合理性背後的荒謬存在。我們可以設想,假如不改革,依然是國有計劃經濟,那樣會怎麼樣?那樣發展下去只能限制束縛民眾的財富積累熱情,反饋到財富的創造和積累,自然也缺乏了廣泛的民眾基礎。再說了,假如象計劃體制那樣,政企合一、官商一體是合理有效的,何必改革開放呢,事實已經證明,不能用行政組織代替經濟組織,用行政辦法管理經濟只能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如果常態化註定是低效甚至是負效的。

吳為停頓了一下,看著各位入神地傾聽,又接著道,今天這樣的場合,我只能長話短說。剛才書記提到他岳父名下的財產。為什麼個人或者家族名下可以合法擁有鉅額財產。這是由現代經濟的特點決定的。透過股份公司制的方式進行財富創造和積累,一是可以有效節約資源,二是效率高,三是社會可以獲得更多好處,比如廉價的商品和服務,國家收取更多的稅收。他岳父以及他的直系旁系近親遠親即便放開享受,又能享受多少呢?更重要的是,他的這些財富已經佔用在社會經濟過程中,參與到社會財富創造的過程中。如果富二代富三代都能象富一代創業發家人那樣保持低調,恭謹而行,富貴知樂業,樂中思進,自覺傳承,那就完全可以一直富下去,富到子孫萬代,這樣的富裕之道才是社會整體的繁榮富裕之道,保證財富的創造積累享用再創造再積累再享用形成良性迴圈,提升財富創造積累享用的水平以致於無窮。所以這樣的財富積累活動可以堂而皇之地進入富豪榜,進行富豪等級的排序,那是何等榮耀的排名。企業家們的財富積累,作為資本參加到現實經濟的迴圈過程,為民眾的福利甚至人類的福利做出貢獻,又可激發股民們一夜暴富的幻想,分享財富的另一番好處。封建皇帝、封建地主的財富積累就不同了,皇宮裡的財富,只供皇帝及其家族享用,還有那些高官貴族採取**的方式享用,並沒有參加到財富的創造過程中,是純粹只供極少數人去消費甚至揮霍掉了,頤和園、圓明園、故宮好是好,可它當時只是皇家的私家生活場所,不是現代意義的公園,平民百姓不可進入自然難以享用,其結果是這樣的財富積累規模越大,對社會再生產過程的破壞也就越大,這樣的財富積累,從經濟角度看就是非常不合理的,甚至是荒謬的,所以它註定要消亡。象始皇陵,始皇想死後繼續享受活著時的風光排場,那要佔用多少社會財富啊,陵寢裡面的財富埋在地下一閒兩千年。由此可以引出書記剛才形象描繪的**分子斂財行為,**分子非法獲得的

財富,不敢實名存銀行,也不敢實名辦實業,結果只能閒置起來,無法參與到財富創造和進一步的財富積累過程中,對社會經濟過程是一種嚴重的損害。說到底,那只是一種名符其實的私慾惡性膨脹、變態的滿足。

張興插話道,吳老師剛才講的社會財富掌握在企業家手裡,是社會財富創造積累享用的合適方式,這樣的觀點能夠經受得住歷史的推敲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