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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又要洗衣燒飯,而且三兩天就轉換環境,這些,把她折磨得瘦骨支離。她開始責備我沒有用,罵我連家都養不好,發誓不願再過流浪的日子,甚至於罵我不是個男子漢!我在她的責備下幾乎要發瘋,看到她吃苦受累我又難過得想自殺。在苦悶了的時候,我就喝酒求醉,結果,我們的生活越來越惡劣,我酗酒,她罵街,孩子哭叫不停,整日幾乎沒有片刻寧靜。一天,我醉了,她又叨叨不休的罵了起來,趁著三分酒意,我叫她滾,告訴她,如果不是因為她跑到我家裡來找我,我就不會拿不到畢業文憑,更不會找不到一個正經的工作,也不必吃這許多苦。這些話傷了她的心,第二天,我表演了節目回來,發現她已經走了,把孩子也帶走了!從此,我失去了她和女兒,我在燈前發誓,跑遍天涯海角,我要把她們找回來,到現在,我已經找了十七年了。”他看著我,感傷的笑笑。“珮容,你是個快樂的孩子,你不會明白人生也有苦的。”

“我知道了,”我說,“你又要去找你的女兒了?”

他搖搖頭。“不,我已經放棄了,這次,我要到一個很遠的地方去定居。很久很久之後,她們或者也會到那個地方來找我的。”

他抬頭看著天邊,眼睛中閃著奇異的光。我被他的神情所震懾,也呆呆的望著他。好久之後,他突然說:“走吧!該回去了!”他拿起了槳,向回程劃去。

在公共汽車站,我向他說:

“我喜歡你,真喜歡你,但願你永遠不走!”

車來了,我跳上了車,從視窗看著他,他佇立在那兒,臉色顯得出奇的感動,眼睛裡有著淚光。

回到家裡,給我開門的竟是唐國本,他用手撐在門上,攔住門不讓我進去,瞪著我的臉說:

“哪裡去了?我等了你一個下午!”

“讓開路!你管不著!”我沒好氣的說,但他仍然攔在門上,微笑的看著我,好像我是個供人觀賞的小動物似的。我跺了一下腳,對他狠命的推了一把,趁他身子一歪的時候,從他胳膊底下鑽進了房裡。進房後一抬頭,才發現爸爸正站在我面前,他抬抬眉毛又皺皺眉毛,說:

“怎麼了?永遠長不大!你今年十幾歲了?”

“十八歲!”我說,向自己的臥室衝去。

“又變成十八歲了!”爸爸在我身後嘀咕了一聲。

我從臥室門口回過頭來,對唐國本作了個鬼臉。

“再見,糖果盆!我累了,要睡一會兒!”我溜進房裡,帶上了房門。夏天過去了,秋天來了,太陽收斂了它的威力,人們也披上了夾衫。我和“陌生人”更加熟稔,也更加親密了。山邊澤畔,我蹦跳的影子常伴著平靜的他。他和我談蕭邦和李斯特的故事,講星星的位置,講北國及各地的風俗,講他的流浪經歷。他不再說他要遠行的話,我們相處的每個時間都充滿了愉悅,我常戲呼他作“老爸爸”,因為他總以老爸爸自居,他也常玩笑的叫我作“女兒”,甚至“寶寶”,說我是他女兒的化身。我們真成了一對忘年之交,聽他輕哼著世界名曲,才真是人生的至樂。他有一副磁性的歌喉,嗓音柔美,感情豐富,我實在奇怪他以前的愛人怎會捨得離開他!

那天,我們在碧山岩玩,因為不是星期天,遊人非常稀少。在那小小的瀑布旁邊,他唱起一支我從沒有聽過的歌,歌詞不是中文,無法聽懂,調子卻婉轉纏綿,迴腸蕩氣。我問:

“這是首什麼歌?”“一首義大利的情歌,”他說,眼睛閃亮,臉上有一種奇異的光輝。“許多年前,我常唱這一支歌,這是她最喜歡聽的一首歌。她常靠在我的肩膀上,要我再唱一遍。有了孩子後,冬夜,我們守在爐邊,每當她不高興了,我就唱起這首歌,她會溜到我的膝前來,把頭放在我的膝上,我們的小女兒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