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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種情況大概是不會出現了。我們的任務之一,就是要更深入地搜尋有關史料,不僅是利用文字史料,也要大量使用口述歷史的方法。尤其是,如果說江浙地區曾經在長達好幾個世紀的歷史中使用這些方法,它又擁有數以千萬計的人口,那麼,我們為何不能對口述歷史調查寄予更高的期望呢?

在本節最後,我想說的一點,就是從這樣一段史實——江浙地區人口變化的方式乃由先前的高速增長,轉變為宋元明清時期的低速成長——是否即可反推出它與“生育控制的普及”之間,必然存在一種“密切的關係”(23)?

我過去在中國地區理論的研究中,曾按照各地區的發展水平,把它們分作幾個階段(或型別),每個階段又各有其特點,其第一項,就是人口方面的特徵;它的表現之一,就是隨著各地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口的增長速度“自然”會不斷放慢。也就是說,在同一個地區,人口增長由先前的較高速度,轉變為後一時期的較低速度,乃是一個規律(24)。而這,正是各地區發展的通例,沒有什麼奇怪之處;實際上,清代全國人口增長率也呈現出這種“依次遞減”的現象。不能由此即推匯出某一地區就一定有什麼人口生育上的控制措施(如江浙),而其他地區則談不到(如川廣雲貴)。實際上,在清代那些開發較晚的地區,大都經歷了此一過程,按照這樣的推理,它們是不是也具有同樣而有效的人口機制了?

不過,我的研究主要還是從社會經濟史的角度出發(或更多地強調經濟方面的原因),而未能從各個方面去進一步尋求各地區人口增長(或不增長)的具體原因(25)。在以後的教學中,我也曾多次向同學們談及此點。實際上,在各地區發展的不同階段,其人口狀況如何,可能都有人口方面(如自覺和不自覺的人口控制)的因素在起著作用(例如清代以前廣西等一些地區是怎樣實現其人口的“零增長”的即很值得研究)(26)。作為歷史學家,我們的任務之一,就是要盡力想辦法找出它們,而不是將之“置之度外”。

二、關於中國人口增長率

據說,上述有效的人口機制,導致了中國婦女的已婚生育率較低(大約只有6個以下,同樣條件下的歐洲婦女卻有將近9個)(27),本節接下來想討論的是,這樣一個結論將可能引發的一些問題。

首先的問題是,中國婦女是否一生只生五六個孩子?如有學者以為,只能將3。66當做二十世紀四十年代每一婦女養育率的最高值(28)。也有學者提出,傳統中國在計劃生育之前的已婚生育率在6。5左右,比英國婦女只少生1。5個孩子,相差不多(29);或實際生育率為8個孩子,與西歐婦女的生育率沒有根本的差別(30)。但我以為,這裡問題的關鍵不僅在該數值的正確與否,而在於它將會導致出一個怎樣的人口增長率?

在我看來,中國婦女若一生只生五六個孩子。這已經是一個相當高的生育率了。建立一個精確的模型計算它將達到怎樣的年遞增率,恐怕非本文所能承擔。但假定死亡率能高到奪去一半兒童的生命,我估計,在二三十年間,人口仍將有加倍的增長。如清人洪亮吉雲:設有男子一人,娶婦生子,以“生三計之”(即一變為五矣),“子各娶婦即有八人”,將復生孫九人(即八變十七矣);故云戶口“視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視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31),皆有成倍的增加。正像有學者指出的,這5至6個孩子的所謂“低生育率”,已經達到了中國在二十世紀50~60年代的水平,年均增長率高達20‰(32);這哪裡是什麼“低速成長”了(33)?豈不仍可視為沒有節制的生育(34)?

當然,我這裡所作的,還算不得什麼“科學論證”,而不過是“拋磚引玉”罷了。至於我們能否建立一套數學模型,對其加以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