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艾滋病的看法,因為當今世界上有一種曖昧的說法,認為愛滋病是上帝對同性戀這種異常性慾的懲罰,這就觸動了同性戀者們本來就十分脆弱敏感的神經,也涉及對同性戀現象的評價(價值觀)問題。使我們略感意外的是,在調查中只要一提到愛滋病,調查物件們總會下意識地流露出敵意。有一位調查物件說:“我當然怕愛滋病,但梅毒不曾經也是不治之症嗎?為什麼沒有人因為梅毒認為異
道而不是它的病源一樣,同性戀行為也只是愛滋病的一種傳播渠道,而不是它的病源。如果同性戀能在社會中公開化,那麼同性戀者就會自願去體檢,防止自己得病也避免傳播疾病。如果社會不給你好的待遇,你就只好反抗社會。把得了病的人隔離起來一直到死,從國家考慮是合理的,但從本人來說,與其讓人發現還不如多活幾年。”看來,從社會安全和全民的健康考慮,同性戀問題也是不容忽視的。
分析與結論
在上一節,我們簡述了調查所得的基本事實。這些事實可以概括為:北京男同性戀社群的概況及同性戀生活方式他們如何進入這一社群,他們的感情生活與性生活,他們的婚姻觀與價值觀。作為一個亞文化群體,他們的行為規範與占主導地位的社會規範相悖,這是由同性戀生活方式和中國社會的主流文化共同決定的。
我們準備從價值與事實兩個方面對社會中的同性戀現象做一剖析。在價值方面,我們討論社會、局外人、同性戀者的家人親友及他們本身對同性戀的看法;在事實方面,我們討論同性戀的感情生活、行為方式等等。然後將二者作一對比,結果非常有趣。
首先分析價值方面。從調查中我們發現人們對同性戀現象的評價有兩點值得引起注意。第一,關於同性戀行為正當與否的問題。就我們訪談所得,還沒有人說同性戀是正當的。即使同性戀者中最堅決自信的人,頂多也只能作到對這種行為正當與否的問題置之不理。他們中間很多人對異性毫無興趣,可還是要結婚,並把這看作對社會應盡的義務。這無異於承認了異性戀的正統地位。
第二,關於同性戀行為重大與否的問題。據現有材料,同性戀行為雖被視為不正當,但並未被視為十分嚴重的壞行為,至少比之不正當的異性戀是輕微的。我們未訪到因同性戀敗露而離婚的個案(當然這不等於沒有,但至少有人肯定地說,同性戀比第三者插足輕),北京同性戀的活動在有些場合是半公開的,假如異性之間有這麼明顯的涉及性的活動,肯定會招致更嚴厲的干涉,我們的調查物件坦白地承認自己有很多性伴侶,而我們在另一項調查中詢問異性戀這方面的情況(婚前及婚外性經歷),竟找不到幾個肯談的人(包括那些在問卷中註明有這方面經歷的人也多拒絕訪談)。總之,人們不認為同性戀非常嚴重,它不像是邪惡,倒更像某種荒唐。
關於事實方面我們已經談得很多了,無論從感情的熱烈、性生活的內容、還是同性戀活動在當事人生活中的地位等諸多方面來看,其熱烈程度均不弱於異性戀。同性戀者之間的關係縱然不及婚姻生活穩定長久,起碼不弱於非婚的性關係。簡言之,同性戀什麼事都幹了,區別僅在於行為物件是同性而非異性。因此就產生了一個問題:為什麼這樣?
我們還可以換一種方式提出問題:大多數同性戀者已過或將過異性婚姻生活。同性戀看來不算對婚姻關係的褻瀆,或重大褻瀆。如果從“不忠實”或“外遇”這個角度提出問題,那麼同性戀在感情上和肉體上的不忠,絲毫不弱於婚外戀。這裡惟一的區別在於前者不會搞出孩子來。
如果我們將目前社會中存在的各種性關係開列出來,可以
婚內以生育為目的性關係。一般來說,只要不加宣告,社會預設婚姻的目的為生育。
得到下列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