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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頁

管用的,是霸道。

表面上看,霸道就是五霸之道。但在商鞅那裡,卻其實是強國之道,甚至是強國之術。術當然比不上道,可惜道不能當飯吃。何況兵強馬壯,才能稱王稱霸;先成霸業,才能再成帝業。這道理,商鞅清楚,孝公明白。

於是重用商鞅,行霸道,變法度。

所謂變法,其實就是改制。改哪個制?邦國制。邦國制的特點是分權。天子分權予諸侯,因此封邦建國;諸侯分權予大夫,因此封土立家。可見,分權、封建、邦國,是三位一體的。

然而權力一旦下放,就收不回來;下級一旦強勢,上級就只好空城。結果是前有五霸,天子被架空;後有三桓,諸侯被架空。架空了諸侯的大夫如季孫氏,又被家臣架空。國君被架空,國必亡;家君被架空,家必滅。於是晉國分裂,齊國易主,魯國衰落。教訓啊!

痛定思痛,必須變分權為集權,改周制為秦制。

問題是,怎麼改?

釜底抽薪。

什麼是釜?封建貴族。什麼是薪?爵位世襲,采邑私有,無功受祿。春秋那些跋扈的貴族,無論魯國的公族,晉國的卿族,三桓六卿,都如此。正因為有此特權,國君才拿他們沒有辦法,他們也才能擁兵自重,盤踞采邑,架空國君。顯然,要想集權救國,必先幹掉貴族。

當然,貴族不可能馬上被消滅。商鞅的辦法,是以新貴代舊貴。具體方案,則是不論血統論軍功。新法頒布後,所有的貴族都必須先從沒有軍功的宗室做起,然後按照軍功的大小重新確定尊卑、貴賤、爵位、俸祿。沒有軍功的,取消名位,降為民戶中的地主和富人。有軍功的,爵位最高也不過封侯。而且,只要有軍功,哪怕不是宗室,也能封侯,成為新貴。

新貴和舊貴,有什麼不同?

舊貴是領主,新貴是地主。按照周制,大夫對自己的采邑(家),是有治權的。而且這治權,諸侯還不能幹預。采邑中的臣民,包括家臣和子民,在法理上和道德上都只忠於家君(大夫),不必也不能忠於國君(諸侯)。然而按照秦制,新貴(侯)對自己的封地,則既無產權,又無治權,只有財權。也就是說,他們只收租稅,不理民事。原先附屬於領主的那些臣民,則重新編組,由地方官管理,變成直屬國君的編戶齊民。

這一改革的直接結果是領主沒有了。領主沒有了,領地自然也沒有了。從此,秦國不再有采邑,只有郡縣。全國設為三十一個縣,置縣令(縣長)和縣丞(副縣長)治理。以後奪取他國之地,也不立封國和采邑。既沒有領地,又沒有領主,也就沒有了真正意義上的貴族。

沒有了貴族,就沒有了需要世襲的爵位。因此,無論卿大夫,還是地方官,所有官員都由國君任命,按能力任職,不再按爵位世襲。有能力有才幹的,即便不是秦國人,也可以進入領導層和決策層。

這就是商鞅的政治體制改革,它的內容可以概括為三句話:廢領主制,行地主制;廢封建制,行郡縣制;廢世襲制,行任命制。這樣一種根本性的變革,當然不可能由商鞅一人來完成,也不可能在短時間內完成。然而在這裡,我們卻分明看到了未來帝國的影子。

商鞅變法的歷史意義,正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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