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所有人都散場後,譚申會走到站在一邊的顧方圓面前,接過他遞來的礦泉水,擰開瓶蓋,先喝上一大口,再用這瓶水淋溼自己的頭髮。
他的身體微微前傾,貼著顧方圓的耳垂,低笑著說:“顧方圓,他是我用手段逼走的,你會不會覺得,我是個壞蛋啊。”
顧方圓深吸了一口氣,瞪了他一眼,說:“你的確是個壞蛋,但你是我兄弟,我只能站在你這一邊,只要你不違法犯罪,我願意幫你隱瞞所有你乾的壞事。”
“要是我違法犯罪呢?”譚申的字典裡彷彿沒有“適可而止”這四個字,相反,他足夠“得寸進尺”。
“我會把你扭送到警察局,”顧方圓盯著他看,說出的每一個字都發自肺腑,“然後替你找最好的律師。”
譚申一把抱住了顧方圓,他的身上汗涔涔的,顧方圓有點嫌棄,但又不願意推開他。
“顧哥,你怎麼這麼好啊。”
“……別叫哥,你也就比我小几個月。”
“就要叫,”譚申意味不明地笑,“顧哥,你要一直對我好。”
“我當然會對你好,”顧方圓拍了拍譚申的後背,示意對方鬆開他,“好了,該走了,今天去我家還是回家。”
“回家,我媽生日,你幫我挑個禮物。”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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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方圓還記得,他給譚申的媽媽挑了一個漂亮的髮夾。
譚申去收銀臺付完了賬,除了那髮夾,還拿回來了一條純銀的項鍊。
顧方圓沒多想,只以為那項鍊也是買給他媽媽的。
但當他們離開了飾品店,走到公交車站臺,正要各自離開的時候,譚申卻把手中的項鍊塞到了顧方圓的懷裡。
顧方圓有些疑惑不解,他問:“你塞我項鍊幹什麼?”
譚申背對著他,大步向前走,說:“送你的,戴著玩兒吧。”
顧方圓低頭看了看那項鍊,發覺果然是一條男士項鍊,純銀的,款式很簡約大方——對譚申而言,也是不小的一筆零花錢了。
那條項鍊顧方圓一度很喜歡,也戴了很多年。
後來,它被他隨手扔到了家裡的抽屜裡,就像他們之間的情誼一樣,再也不見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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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方圓強迫自己從名為“譚申”的記憶漩渦中掙扎出來,他躺在床上,大口、大口地喘氣。
然後想到了一句話:人在年少時,不能遇見太過驚豔的人。
在他拼命追逐譚申的那些年裡,有很多人都說他是“戀愛腦”、“失了智”、“發了瘋”。
但只有他自己很清楚,他根本離不開譚申,他想象不到失去他的生活。
他的要求不高,就是能在想見到譚申的時候見到他,就是能和譚申說上幾句話、吃上一頓飯,就是確認譚申過得很好、很幸福。
即使譚申和別人上床也沒關係,即使譚申不喜歡他也沒關係。
——他只是不想讓他離開他的世界。
——而譚申,似乎也並不是真的想讓他離開。
他記得有一天,天下了瓢潑大雨。
譚申又給他打電話,報了一個酒店名,他說:“顧哥,我要開房,你來給我付房費。”
“我把錢轉給你好不好,”顧方圓躺在柔軟的床上,看著窗外電閃雷鳴,“我不太想出門。”
“不好。”譚申的聲音微微上挑,像是在撒嬌,“我要你親自來,不然我就對那個約來的女生說,我沒有錢,讓她付房費好了。”
“你是想讓她滿世界告訴別人,你是個人渣麼?”
“她或許會因為喜歡我,而替我隱瞞,也或許會像你所說,選擇曝光我。我身敗名裂的話,你不會高興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