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一方面遙祝其“壽比南山”,一方面膽敢作個人性、主觀性、感激性的結論:
中國實行現代化時,必能擺脫官僚主義的遺風,不再以道德的名義掩飾科學技術之不及,因之順利成功,足以促進全人類的富強康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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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史和其他因素給我們的新認識(1)
中國明朝的歷史,經過海內外學者幾十年的積極研究,已經有了充分的發展。我寫的一本小書《萬曆十五年》,能夠將16世紀末期的情形,作側面的解剖,即是因為各種文獻,已經大量地翻印傳播,專家的著述,也層出不窮,給我們一種綜合各種資料的機會。
雖然史不厭詳,我們現在對16世紀中國社會的情形,總算已經有了一個大概的認識。如果學者不怕文詞粗俗的話,則是這社會形態,有如美國所謂“潛水艇夾肉麵包”(submarine sandwich)。上面是一塊長麵包,大而無當,此即是文官集團。下面也是一塊長麵包,大而無當,此即是成萬成千的農民,其組織以純樸雷同為主。中層機構簡單,傳統社會以“尊卑男女長幼”作法治的基礎,無意增加社會的繁複。上下的聯絡,倚靠科舉制度。今日我們看來,無法避免它守舊落後的觀感。
但是這種評論是否公允?這是不是因為我們對20世紀的情形不滿意而借題發揮?假使我們認為舊社會亟應改造,那改造的程度應當到達什麼限度?我們既稱革面洗心,是否對中國文化全部否定?如果明朝歷史不對,那麼是否“反明”的思潮和趨向,即可以導我們於正軌?這都是有待於歷史學家解答的問題。
我們也知道,最近二十年來,明代史已被濫用。指槐罵桑或指桑罵槐是中國文人惡習。16世紀的人物與言行,一經渲染立即可以改頭換面,成為政治上的工具。我們既不贊成這樣的學術歪曲事實的辦法,但是如何可以避免別人對我們作同一批評?
這些問題,不能在明代史本身上得到完滿的解答。最好的辦法,是將我們認作真理的環節,和外間側面的事務印證,要能前後銜接,方為可靠。有些明史內的問題,其明顯的答案尚不在明代史範圍之內。這些因素的重要性,卻只有經常和明史接觸的人,才可以一眼看穿。這篇文章建議我們互相越界窺察,也希望明史外的專家,向我們作同一提示,因此彼此的研究更和真理接近,庶不致各造空中樓閣,反以學術上分工合作的辦法當做個人規避責任的張本。
以下是我個人在這程式下嘗試的初步結果。
第一,我們指責明代人事時,不能忘記大明帝國本身是亞洲大陸天候地理的產物。
明史裡有兩點地方,極易引人注意。在政治史上稱中央集權,非常顯著,全國一千一百多個縣,每個縣令的任免,全由朝廷號令行之。地方政府的稅收與預算,也不能就地斟酌,而中央政府有很多管理限制的辦法。在社會史上講,則以倫理觀念代替法律,其程度之深,超過其他任何朝代。
這一方面固然是明朝人的眼光狹窄,但是另一方面也是由於環境使然。中國文化大部肇始於黃河流域,因為河水經過疏鬆的黃土地帶,夾帶著大量泥沙,容易阻塞河床。衝破河堤,常有釀成巨災的趨向,區域性治理無濟於事。這情形在春秋時代已然。如公元前651年齊桓公會諸侯於葵丘,即有盟誓;在各種經傳有不同的傳說,諸如“無曲防”、“毋曲隄”、“毋雍泉”和“無障谷”都是。《孟子》一書中提到治水十一次之多。他對白圭說:“禹以四海為壑,今吾子以鄰國為壑。……洪水者,仁人所惡也,吾子過矣!”秦始皇統一全國後,他頌秦德的碑文,錄於《史記》,自稱“決通川防”。可見因為大規模治水的需要,中國政治上的統一,在公元前即超過時代上其他條件,也不能聞問技術上是否合理,這在中國兩千多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