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彈擦著心臟打進去,一釐一毫都沒有偏差,這樣變態的槍法,絕不一朝一夕能練出來的,可看時瑾那雙手,不知道的估計還以為是繡花的。
霍一寧上了車,在車上的地毯下面摸到了手銬鑰匙。湯正義那個白痴,每次手銬鑰匙都藏一個地方。
開了手銬,霍一寧坐過去:“人是不是你殺的?”
時瑾活動活動手腕,輕描淡寫地說:“兇器上應該會有我的指紋。”
有證人,還有兇器。
這要是到了法庭上,這叫證據確鑿。
霍一寧外歪頭,瞥了時瑾一眼:“所以,你殺了人,然後在命案現場等了警察二十分鐘?”
時瑾平鋪直敘地糾正:“是二十五分鐘。”
靠!
霍一寧冰山臉:“時瑾,你在耍我嗎?”他嗤了一聲,“你要是兇手,這二十五分鐘足夠你毀屍滅跡逍遙法外了。”
別說時瑾不用自己動手,就算真有什麼深仇大恨,他一定要手刃趙致賢,按照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