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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在眼前。我從來不是新派人,不知恁地,竟大膽與人間居。

那日出去與女同學們吃飯,說起同居這件事,大家都搖頭嘆息,說是尋女人開心的一種感情關係,我三緘其口,不敢發言。

他們又說到有一對中年男女,同居已有十年歷史,不知怎麼維持,聽得我汗毛凜凜。

再過五年,我就是另一個榜樣。

「為什麼不結婚呢?」有人問。

不是過來人不知道,已經沒有必要再進一步了。

「為什麼不分開呢?」又有人問。

唉,積習難改。

「淑子,你為什麼表情尷尬?」

「我,我胃氣痛,」也虧得我守住這個秘密五年整。

唯一的好處是,升級可盡情地在他面前表現得興高彩烈,不是因為他愛我,而且,他天生不是妒忌的人,他性格大方,堅信人家的成功與他個人的得失無關,社會上有的是機會。

這種豁達的思想多多少少影響我,看,與他同居,不是沒有好處的。

一日放假,醒來下樓去吃早餐,看到一輛鮮紅色的平治二八0在等人,駕車的男人年輕英俊,他並不急,悠閒的看報紙。

我忽然停住腳步,站在那裡看他等什麼人,大日頭底下也不介意。

五分鐘後,一個濃妝的女郎出現,他下車替她開車門,她上車,兩人開開心心的離去。

那種車很普通,那種男人也不見得是罕有動物,難是難得他們那種適意的神情。

我多久沒有心花怒放了?

什麼意外之喜都沒有。

年前人家同我介紹男朋友,說半日,煞有介事,彷彿事成一半。

到茶樓相看,那位先生遲到半小時,一坐下便瞥我一眼,連聲說已經吃過,並號稱下午要開工。

結果下午在喝咖啡的地方見他漫無目的地遊蕩。

這件事對我信心有很大的打擊,一連十日八日都對牢鏡子研究自己的面相,企圖找出關鍵所在。

為什麼他一見找就要逃?雖然是個無關重要的人,雖然我也並不見得會愛上他,但那無禮的舉止確使人煩惱。

由此可見找人同居也並非易事。

至少那位先生很潔身自愛,不胡亂與女人同流合汙。

想起便更珍惜目前的關係,感動之餘,買半隻雞回來煮雞粥給他吃;這是我唯一會弄的食物。

平時他自己做大魚大肉,我吃罐頭湯,多年來都是這樣,不如意時躲在一角用杯子喝個番茄湯,熄燈上床睡覺,第二天什麼都平息下來。

兩人都不愛夜生活,不是沒有共同點的。

母親說,夫妻至要緊互相尊重及支援,其餘花邊瑣事,諸如巧言令色之類,未必是福。

他有沒有支援我?同居五年,並沒有機會試驗,我卻十分肯做他的後盾,上回他給老闆逼迫要另謀高就,我就請他不必擔心帳單,那已是兩年前的事。

沒新聞就是好新聞,不過日子真悶。

一日說:「如果我同人私奔,你會難過嗎?」

他非常詫異,像是聽到世上最稀罕的事般,過一會兒他肯定的說:「沒有人會喜歡你的。」

我逼他:「假使有呢。」

他竟說:「那也無可奈河,命中註定。」

「會傷心嗎?」

「開頭會,後來就好了。」

其實是真話,老實人即老實人,不過聽在耳中非常不受用。

原本希望他露些演技,譬如說大吃一驚,要與那人決鬥之類。

態度太現實。

沒有第三者。

也不是沒有機會接觸異性,辦公地方幾百個男生,全體如兄弟手足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