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來對待。
埃裡松從這一事件得出結論說,拿破崙三世的確是將法國軍隊交給他的聯軍調遣,他以此還一份感恩的債,並獲得了後來英國對他的關照。
他還轉述了孟託邦將軍從此次遠征中得出的結論,即“法國以如此巨大的犧牲”,除保障天主教信仰自由的條款外,“所得的好處是微不足道的”。他還恰如其分地補充道,這一條款並沒有得到中國的遵守,甚至在問題最嚴重的省份都沒有張貼示眾,也根本沒有能阻止傳教士再次被屠殺。
幾年之後,歷史學家亨利·高第認真研究過這個撲朔迷離的事件。他說曾設法得到一本上述禁書(在法國國家圖書館可以查閱)。在他看來,作者所講的事件早已盡人皆知,國家實施查禁根本沒有道理!實際上,如果事情僅限於揭露英國對九龍的佔領,或者是中國人向英國人賠款的數額,那麼這個事實早就為人所知,尤其葛羅本人更是一清二楚。所以高第認為這個案子已經得到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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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法國人見證的洗劫(34)
鬧得沸沸揚揚的“雙重條約”事件,應該把它算在埃裡松伯爵反英偏執狂的賬上呢?還是簡單地歸結為當事人以揚名天下為目的的“媒體炒作”?還有就是為了推銷他的書……。
1875年,亨利·諾利斯(格蘭特將軍筆記的編者)就英國1860年對中國的遠征做了一個出色的總結。他的狂妄傲慢是那個時代英國帝國主義的典型代表:
“我們可以認為,1860年對中國的戰爭取得了完美的結局,是英國發動的歷次‘小型戰爭’中最成功的一個。戰役進展順利,沒有出現任何錯誤。在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裡,中國人連吃三場敗仗,部署了中國主要防禦力量的強大的大沽炮臺被我攻陷,中國的首都在侵略軍大炮的威脅下被迫投降。投入的費用相當巨大,但與以往歷次戰爭不同,投入所取得的回報令人滿意。我們為英國商人贏得了在整個帝國境內的行動自由。我們向文明世界保證,外國人從此免受中國強加的壓迫和野蠻待遇。我們對中國人的自尊心給予了致命的打擊,正如經驗向我們表明的那樣,中國終於懂得,它是無力與我們歐洲各國抗衡的。最重要的是,我們得到了《北京條約》,該條約已顯示出,其各項承諾遠比此前各條約更具永續性”。
諾利斯接著說:“假如我們沒有發動這場戰爭,那麼我們就無法維持在華各商埠的利益。無論是私人產業還是人的生命都不會受到尊重。並且,如果我們和解的姿態和談判的請求被中國人視為軟弱的訊號,那麼終有一天,我們將被迫離開這個國家。最後,在我們法國盟友的協助下,在藉助武力的情況下,我們為文明世界贏得的利益並不少於我們為自己謀得的利益”。應該指出,諾利斯重拾吳士禮(其書出版於1862年)的論據,而且幾乎使用了同樣的字眼,為第二次鴉片戰爭的勝利結局洋洋自得。
出於好奇,我們再引用一段美國傳教士羅伯特·格羅沃的評論。他的《全球傳教使命的程序》於1924年初版,至1960年多次再版。
書中竟然寫道:
“鴉片並不是戰爭的真正原因,它只為戰爭提供了機會。真正的原因是中國政府自命不凡的傲慢,對條約所規定之各項義務的極端蔑視,對貿易的嚴厲限制,以及它對外國人實施的殘暴和侮慢”。
1864年,太平天國軍隊被查爾斯·戈登和他率領的“常勝軍”剿滅。弗朗索瓦·萊熱談到這一連串前因後果所包含的諷刺時說:“英國,一個歐洲的新教國家,不得不用左手鏟除了它用右手播下的種子結出的果實”。他還認為這將對西方人的聲譽產生影響:“西歐的進步力量,一邊連續以沉重的打擊撼動滿清王朝的根基,一邊又把它從一場顛覆革命中拯救出來,使它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