嘈雜的聲音漸漸淡去,沈華瓊才開口,問話的姿態咄咄逼人:「你和易知秋是什麼關係。」
「戀人。」
話一出口,旁聽席立即傳來騷動,法官尖刀一般的目光掃過那些人,頓時讓他們閉緊嘴巴。
「你和顧汪洋的關係呢?」
「養父子。」
「除此之外呢?」
「沒有。」
沈華瓊臉上揚起一縷笑意,像是撬開了第一道缺口:「據我所知,你十二歲那年,顧汪洋收養了你,從那天開始,他對你的衣食住行無不上心,讓你讀最好的學校,穿最貴的衣服,從來沒有在物質上虧待過你,對麼?」
婁牧之死死盯住他,鼻腔中吐出一個字:「嗯。」
沈華瓊從桌子上拿出很多張榮譽證書,舉起來,面對法官:「這是顧汪洋生平所獲得的榮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一條,人民警察個人或者集體在工作中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特殊貢獻的,給予獎勵,顧汪洋任職警察的二十三年期間,他多次獲得優秀個人,傑出工作者的稱號,這足以說明他的優秀。」
強烈的反胃感頂到了喉嚨,婁牧之雙手死死掐住桌面,他想大笑,還想吐。
「反對,」程舟再次站起身:「這些事情與本案無關。」
法官淡漠地看了程舟一眼:「反對無效,」對沈瓊華說:「請繼續。」
沈華瓊臉上帶著倨傲的微笑,他看著婁牧之,問:「這麼優秀的一個人,你長時間和他生活在一起,你的感情在不知不覺中發生了變化,你們沒有任何血緣關係,所以你愛上了他。」
「你胡說!」婁牧之咬牙切齒:「我沒有!」
「你說顧汪洋侵犯你,但是在警方提供的資料中,根本找不到你說的錄影帶,原因只有一個,你撒謊,」沈華瓊加快了語速:「其實顧汪洋和你才是情侶,你們的關係早就不是養父子這麼簡單,只是你後來變心,喜歡上了易知秋,顧汪洋糾纏你,所以易知秋幫你殺了他!」
婁牧之一聲暴喝:「沒有!」
「媽的,混蛋!」易知秋握拳狠狠砸向鐵欄:「你他媽說什麼?」
鐵欄內的兩名法警迅速扭過易知秋的手腕,將他死死地摁在鐵欄上。
眼看婁牧之就要撲過去。
「婁牧之,」程舟立馬上前,抓住婁牧之的肩膀:「冷靜點!」
「反對,」程舟轉過來,厲聲說:「反對對方歪曲事實!」
旁聽席傳來一陣噓籲,現場陷入了失控。
「殺人犯!」人群中的林夕瑜激動站起身,赤紅著一雙眼,惡狠狠地罵:「你們都是殺人犯!」
庭上頓時充斥著叫罵和嚷嚷聲,林夕瑜情緒激動,她把這輩子想到最難聽的話一股腦罵出來,尖叫著,不住捂臉哭泣。
法官面色不豫,讓法警將鬧事人員轟出去。
「安靜!」法官臉色很臭:「庭上禁止大聲喧譁,再有一次,本庭就以藐視法庭一同治罪。」他轉過來,目光冷冽地看著沈華瓊:「再次提醒,請控方注意提問方式。」
今天的沈華瓊不知道怎麼了,格外激動,也許因為對面是人程舟,他倆是老同學,讀同一個大學,同一個系,兩人都足夠優秀,在學校的模擬法庭多次交手,亦敵亦友,五年前的一起家暴刑事案,當日的情景和現在如此相似,沈華瓊提出公訴,但是在程舟的辯護下,原告無罪釋放。
那是沈華瓊生平以來第一次敗仗,也是從那次以後,程舟就再也沒上過庭,原本以為再也遇不上這麼好的對手了,沒想到今日狹路重逢。
沈華瓊想贏,他太想贏一次了。
「好的,審判長,」沈華瓊坐回位置:「我的問題問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