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的鳥排著隊被晚霞一隻只淹沒,感覺好得要命。可是我沒想到的是我偏偏中了黎中的毒,一中就快兩年。這一切只因為他給我起了個奇怪的外號︰刺蝟。
以後每次親暱的時候,他總是在我耳邊連聲地喚我“刺蝟,小刺蝟……”他說沒見過比我更像刺蝟的女人。兇巴巴的時候是我最可愛的時候。可是現在,連我最可愛的樣子都留不住他,愛情走得真是悄無聲息。
我從沙發上爬起來,換上我心愛的淑女屋的長裙,紮好我的麻花小辮。黎中曾在那藍色的裙襬下徹底地臣服,無數次他的眼楮暖暖地看著我,手溫熱地繞過來,然後喃喃地說︰“刺蝟啊刺蝟,你迷得我暈頭轉向啊。”
這場愛情裡,我不是沒有得意非凡過。
只是風過無痕。
坐直身子,再給自己抹上暗紅色的口紅,唇厚嘟嘟的。眉則描得更細一些,有一點點腮紅也不錯,再撲上一點亮亮的粉,我看著重新鮮活起來的自己,想象著做一個最淑女的風塵女子,一定可以迷倒很多男人。
如果不是因為黎中,我一定還是有滋有味地活在眾多的寵愛裡。可是他居然不珍惜,於是我決定出去放縱。
去他的黎中!
去他媽的愛情!
我坐上了計程車。司機問我去哪裡,我說︰“哪裡好玩去哪裡,要不你替我挑一間最大最嘈雜的酒吧。”
司機是個女孩,她饒有興趣地看著我說︰“小姑娘這麼晚一個人去玩不怕嗎?那裡可有的是色狼。”
我說︰“這麼晚你一個人開車不怕嗎?色狼哪裡沒有?”
她閉了嘴。一路將我送到“藍月”酒吧。
我有些招搖地進去,門推得嘩啦一聲響。裡面燈光灰暗,人影搖動。其實我一坐下就有些手足無措了,我並不是一個壞女孩,我真的只對黎中壞過,任性過,發瘋過,那是他說他喜歡啊。
其實我真的一直是個乖女孩。
我要了啤酒,加冰的那種。看冰塊在金黃色的液體裡浮游,亮晶晶的,多像我少女時代的眼楮。我把我的少女時光全給了黎中,青春像流水一樣從他手裡晶瑩掠過,他掠奪了最芬芳純美的東西,留給我的是最乾枯的不再開花的感覺。
悔。
我仰起頭來,一口氣喝下去一大口酒,有些鹹鹹的,像眼淚。
有男人在我身邊說︰“不會喝就不要硬撐。”
我抬頭看說話的人,他長得真好看,像電影裡的那種男主角。我有些恍恍惚惚,他拿著酒杯,有修長的手指,曖昧的笑容。但是他真的長得很好看,比黎中好看多了,我不由自主地沖著他笑了。
他在我的對面坐下,說︰“不如我請你喝西瓜汁?”
我說︰“好啊。起碼兩杯。”
“你喝多少我請多少。”他看著我,我躲開他的眼光,聽到他的輕笑,又不服氣地轉頭看他。
“Jack。”他自報家門。
“英文爛。”我說,“拜託說中文。”
“茄克衫。”他指指他身上的衣服,正兒八經。
我忍不住笑出來。一個有趣大方而且漂亮的男人,跟他有一夜情倒也不錯。只是劇情開始得太突然,我甚至來不及準備,戲已經開場。總有些惴惴。
“怎麼稱呼?”他問我。
“隨便。”我說。
“那我叫你小妖吧,”他說,“你的淑女屋長裙可掩不住你眼底的那股妖氣,一個妖妖的小姑娘,我喜歡。”
一個可怕的男人,不是嗎?
“那就叫我刺蝟小妖吧,”我又喝下一大口,昏頭昏腦地說,“他喜歡叫我刺蝟。”
“他呢?”
“在陪別的女人喝咖啡。”
“呵呵,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