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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部分

如果將“三億”放到整個dc宇宙的背景之下,五千萬的債務就顯得微不足道了,因為超人重啟專案將會成為dc宇宙的第一步,大爆特爆依舊是終極目標,但卻不再是最低消費。只要電影不會虧損太誇張,這就可以稱之為成功了。

直觀一點,可以這樣理解,華納兄弟原本可能希望的是十億票房,但放在整個dc宇宙來看,即使是全球九億……乃至八億票房都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後續電影以及周邊效應將會源源不斷地產生更多利益。

這將會為整個超人專案減輕許多壓力。

不過,這一計劃執行起來著實太過龐大,蘭斯不是萬能的,至少面對漫畫的世界,他就兩眼一抹黑,即使是上一世已經上映的漫威電影,他都沒有把人物關係、時間發展線捋順,更何況是在他重生之前還沒有能夠問世的dc宇宙。

在構建dc宇宙之前,正確的準備工作應該是將人物關係、宇宙時間線、正反派關係以及正義聯盟主要角色都整理清楚,即使不必閱讀每一本漫畫——這個工作依靠一個人肯定是無法完成的,但也需要列出一個大綱。

這項工作需要龐大的時間,慢慢理清,最好是對漫畫有深入研究的專業人士來負責。但問題就在於,蘭斯第一沒有時間,第二不夠專業,更何況,“罪惡之城”依舊是目前最最重要的工作。

不能忽略的是,與此同時,華納兄弟也在考察布萊恩,如果按照歷史軌跡,布萊恩順利地接受“超人歸來”,蘭斯失去了執導一部兩億五千萬美元投資的作品,這還是小事;重要的是,由於布萊恩成為“超人歸來”的導演,一方面,蘭斯推行dc宇宙的計劃就勢必需要布萊恩的配合,從劇本的修改到角色的安插,甚至是反派的設定,都需要同一陣線,但布萊恩肯定不願意外人指手畫腳,這勢必會導致更多的阻礙。

另一方面,“超人歸來”一旦失敗了,就將會影響dc宇宙接下來的一系列計劃,導致整個計劃都被拖累。更有可能的是,華納兄弟選擇保守,等待“超人歸來”的成績之後,再決定是否推動dc宇宙計劃,這也意味著蘭斯至少需要再等待一年以上,而這一年時間之內,事情的不可控制性將完全無法預測。

簡而言之,搶在布萊恩之前,與華納兄弟達成合作,這對於蘭斯來說,可以省掉無數麻煩。達成共識之後,即使蘭斯不執導超人專案,把導筒交給布萊恩,蘭斯退到製作人的位置上,讓混沌影業與華納兄弟聯手合作,這也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於是,事情又回到了原點:時間,蘭斯需要時間,還有人力,還有智慧,還有知識。

深思熟慮之後,蘭斯決定,還是先把dc宇宙的整個框架構思撰寫下來。沒有血肉,僅僅只是骨架,把他構建dc宇宙的創意和想法記錄下來,以招商專案的方式,闡述這個想法所能帶來的利益和影響,說服巴里…梅耶和他身後華納兄弟的諸多股東們,不僅僅是三億,而是花費三十億、三百億,建立起整個漫畫王國,足以與迪斯尼抗衡的王國。

事實上,華納兄弟完全擁有這樣的資本,他們不僅擁有dc漫畫,還擁有“哈利…波特”系列。如果按照上一世的發展軌跡,華納兄弟最後選擇與環球影城合作建立了“哈利…波特”主題公園,換而言之就是利益分化;但如果華納兄弟把握住商機,他們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力量建立主題公園,與迪斯尼分庭抗禮。

所以,這不僅僅是電影專案的合作,更是公司層面的合作。這也意味著,蘭斯可以貢獻的力量十分有限,即使是劇本,由於對漫畫所知甚少,蘭斯也需要大量徵求他人的意見;而公司合作專案企劃案,則需要交給西奧和伊恩負責。

站在華納兄弟面前,混沌影業就像是一隻螞蟻仰望巨人一般,雙方想要站在一個平等的水平線上交談,這幾乎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