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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於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聖人法天貴真,不拘於俗。”二阮、劉伶正是深得道家思想這方面的“真傳”,並且發揚光大,從而演出一幕幕驚世駭俗的活喜劇。

假設魏晉時的洛陽街頭就有娛記的話,那他們只需跟定竹林七賢,尤其阮籍、阮咸和劉伶就可以了。倘若當時也有娛樂八卦版,佔醒目位置的是諸如下列這樣的內容:

● 酒店老闆娘風騷動人,阮籍天天醉臥其腳旁

● 劉伶乘車載酒決心喝死為止,命僕人帶鐵鍁隨死隨埋

● 阮咸酒席間與豬共飲

當然那時候不會有網路報紙的,但是在人們的茶餘飯後的談資中,肯定也少不了這三位人物的笑劇。在前面“道家思想十六觀”中的“上德不德”等篇目我們說過一些阮籍的狂放之舉,請參照來看。這裡再說幾個阮籍的奇談怪行:

阮籍還有個特點,就是會做“青白眼”。注意,不是青光眼,意思是說,阮籍如果遇到不喜歡的人,他不和你答話還不算,而且將眼一翻,只露出白眼球對著你,阮籍這一手也不得了,給我們留下一個成語叫“青眼有加”,意思就是對你特別看重。阮籍做青白眼的原則是見“禮俗之士,以白眼對之”,阮籍母親死後守喪期間,嵇康的哥哥嵇喜去弔喪,雖然嵇喜和嵇康是兄弟,但性格不一樣,阮籍不待見他,就白眼看他,看得嵇喜滿身不自在,就匆匆回去了。

而嵇康聽說後,不像嵇喜一樣拿著花圈——那時沒花圏,可能是紙錢燒紙一類吧,而是挾著琴拿著美酒燒雞去,阮籍大喜,馬上黑眼珠轉過來了。像阮籍這樣的作為,當時的禮教人士非議他的人也很多,“疾之若仇”,有人向皇帝提議要治他的罪,至少將他發配到偏遠之地,以免損害所謂“禮俗”,但司馬昭很袒護他。說來阮籍的狂放之舉比之嵇康的更加厲害,不過阮籍有個特點,雖然狂放,但並不針對某個人,《晉書》雲:“籍雖不拘禮教,然發言玄遠,口不臧否人物”,有句話叫“寧說玄話,不說閒話”,所謂玄話,就是不著邊際的話,比如你可以罵布什也可以罵薩達姆,但如果你罵老闆,那後果可就不大一樣。阮籍“發言玄遠,口不臧否人物”,意思就是雖然他說的話驚世駭俗,但是卻不對身邊的人物加以評論,因此他沒有像嵇康得罪鍾會那樣樹起明顯的仇人。

阮籍對道家“韜光養晦”的功夫學得不錯。所以阮籍一遇到難題,裝醉(也許是真正把自己灌醉)就成了他得心應手的法寶。這有點類似於電視劇《宰相劉羅鍋》上的那個劉羅鍋的老丈人,經常半醉裝全醉,皇帝問到敏感話題時,就插科打諢,皇上問:“這人是殺還是留?”他就說:“皇上,臣最愛喝二鍋頭……”阮籍也與此類似,司馬昭的兒子司馬炎想娶阮籍的女兒,派人去提親,我們知道司馬炎後來成了晉朝第一個皇帝,要是一般人高興還來不及。但阮籍心裡卻不願意,但不好直接開口拒絕,於是就大醉六十日,提親的人每次登門,阮籍就醉倒在床上打呼嚕,根本說不上話,於是親事只好作罷。

阮籍的所作所為雖然像個酒瘋子,但阮籍是有才華的,決非尋常醉鬼。他的內心中明白著呢。阮籍常自己一人駕車出遊,他出遊並不走大路,而是隨意鑽入山林間的偏僻小道,有時轉來轉去就走到死衚衕裡去了,這時阮籍就號啕大哭一場,然後才悻悻地回去。王勃的《滕王閣序》中有“阮籍猖狂,豈效窮途之哭?”就是用的這個典故。說來阮籍這種行為,看起來似乎可笑,其實也是在發洩心中有志不能伸的苦悶罷了。筆者小時候學語文時,講到魯迅先生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