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懶懶地趴在床上,目不轉睛地看著雜誌封面,漸漸的,那些黯黯的華麗的色彩活了起來,徐徐旋轉,我腦子混沌起來。
突然,門外傳來一陣高跟鞋的的聲音,腳步輕盈而自信。
在莊昏曉家門前,聲音消失。
我一個激靈,難道是她?馬上衝到莊昏曉家,猛地推開門,頓時呆成座石像--那個封面美女來了,並且,還被莊昏曉摟在懷裡。
你們怎麼可以這樣對我!?
我火冒三丈,衝上前去想拉開他們,結果反被莊昏曉推開,踉蹌著倒退三步。
“莞爾。”莊昏曉環過那美女的肩膀,對我介紹道:“自從12年前,她為雜誌拍攝封面那天起,我就愛上了她。她是我的初戀,可因為種種誤會,我們分手了。我一直都很沮喪,後來遇見了你,決定破罐子破摔,將就吧。可是老天有眼,她回來了,這次我們不會再分開,所以,只有犧牲你了。”
我覺得世界瞬間天昏地暗。
炮灰女配,我成了炮灰女配!
“昏曉,你怎麼能讓她走?”那美女阻止。
我眼睛一亮,事情有轉圜了,難道美女良心不安,願意自動離開?
誰知美女繼續說道:“你忘了,我們家廚師昨天剛辭職,不如就讓她來做工吧。”
莊昏曉點點頭:“有道理。”
欺人太甚,我氣得血突突地直往腦門上衝,大吼道:“我不幹!”
莊昏曉無所謂地聳聳肩,然後拿出一疊錢扔在我身上:“這是分手費,以後別再來找我。”
沐浴在一陣錢雨中,看著他們倆相攜而去,我泣不成聲。
哭了半天,覺得有錢不拿實在是傻,便蹲下來,想一張張撿起。
但待看清地上的錢,我又忍不住哭了。
莊昏曉,你不厚道,這些錢居然只是10元面值的!
哭著哭著,我就醒了。
睜眼,發現天已大亮。
原來是夢。
可是……太像真的了。
我撐起身子,惘惘地坐著。
還沒等想出個所以然來,“乓”的一聲,門被推開。
“祝莞爾,快起床給我做飯。”如往常一樣,莊昏曉探進頭來,喊了一聲,又把門關上。
我直直地看著床前的鏡子,裡面那個女人,衣著不整,頭髮蓬亂,可是,一雙眼睛,卻很是晶亮,滿載著陰謀。
給你做飯。
好,以後,我就“好好”給你做飯。
“好淡。”——第一天,他這麼說。
“好鹹。”——第二天,他這麼說。
“好辣。”——第三天,他這麼說。
“好酸。”——第四天,他這麼說。
“好……痛。”——終於,在第N天,莊昏曉吃下我放了點巴豆的紅燒肉後,說了這句話,然後,他衝進了廁所。
不知是因為生氣還是巴豆的後遺症,出來之後,他的臉色有些發青,緩緩指出:“你是故意的。”
“怎麼會?”我將碗筷收起,拿到廚房中,開水,倒洗滌精,洗刷。一邊輕描淡寫地說道:“人都有失手的時候,這些天是我廚藝的低潮期--至於原因,你是再清楚不過。”
洗碗槽中,碗碟在白色泡沫裡浮浮沉沉,就像是隱隱約約的真相,滑不溜手,讓人不快。
我一直等著。
可莊昏曉沒有接話。
他知道我想知道什麼。
可他選擇隱瞞。
可惡的男人!
我將手套除下,一摔,然後奔到臥室,拿出那本雜誌,指著封面上那個睡美人問道:“說,她是誰?!”
一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