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的手指。
那感覺,癢癢的,溼溼的,像小動物的舌頭舔過一樣,而燕初的眸子全然沒有剛才怒氣勃勃的戾氣,反而像小獸一樣澄澈,黑瞳,白仁,形狀也很優美。牧歌立刻忘記了危險,笑了,認真地對燕初說:“楊方是我的好朋友,就算我們以前也沒有發生過什麼,品味不一樣。”
燕初嗯了一聲,繾入牧歌的懷裡。
抱著燕初,剛好合手,貼在一起溫暖而舒服的味道,無以倫比,牧歌開心地說:“燕初,今天生日?多少歲了?”
“和你同年啊,你果然對我漠不關心,比你還大六個月呢。”燕初嘟囔。
看上去自己才是哥哥的角色嘛,那燕初太顯年輕了。牧歌倒了一下手,讓燕初靠在自己的右胸膛,好奇地問:“那你是搞藝術的嗎?畫畫的?彈鋼琴的?”
“我什麼也不做,無業遊民。”
“你家在哪裡?”
“我們在一起都一個月了,你才問我這些吶?是不是以前說的你都不當一回事!”燕初佯怒。
“因為我慢慢愛上你了。”牧歌半真半假。
燕初凝視著牧歌,而牧歌也凝視著他,兩雙眼眸靠得這麼近,近到一抬,嘴唇就吸引在了一起。牧歌含著燕初的嘴唇,一下一下舔著,燕初仰著頭,渾身如癱軟一樣陷進牧歌的懷裡。兩人就這麼對視著,輕吻著,痴纏甜蜜的吻像蛋糕一樣慢慢令整個味蕾產生了滿足感,幻想翩翩,令渾身的熱度迅速上燃。
一吻終了,燕初已經沉溺,眸如水。
有一種關係介於“不做就無能”和“做了就混蛋”之間。
牧歌看得失神,但更強大的理智壓住了“混蛋”那個小人。燕初懶懶地撐起身長腿一勾一壓將牧歌壓在了底下。
地上是可憐的抱枕,燕初趴在牧歌身上:“牧歌,我戒不了你,怎麼辦?”
“……”
“牧歌,不要提分手兩個字,好不好?”
雖然燕初的聲音哀婉,但牧歌還是忍不住一抖。燕初他可以人|妻,他可以暴躁,他可以彬彬有禮,他可以歇斯底里,他可以楚楚動人,他還可以陰氣陣陣——總之他用七十二種爆發力以壓倒性的優勢將牧歌震住了。
反正,牧歌在他面前,一不小心就慫了。
。
作者有話要說:
☆、放電一電,電死一片
作者有話要說:
☆【09】
燕初不是牧歌理想中的戀人。
至少不夠理想。
牧歌苦惱地琢磨:燕初看上去那麼甜蜜,而心懷鬼胎的自己是那麼齷蹉。掙扎來掙扎去,牧歌最終還是決定,趁著沒有完全陷進去的時候,應該說清楚,不過現在不是最佳時候。
還有兩個不容忽視的人也沒有消失,關映和石漸維輪番上陣約會牧歌。
身為一個經驗豐富的多角戀愛者,牧歌沒有辜負他的名望,很穩健地腳踩三隻船——牧歌必須為他的破百事業而奮鬥,勝利就在眼前了。
一百個肯定是超過了。
以前都是甩掉之後重新開始的,牧歌以從沒有這麼玩火過,而現在勝利就在眼前,值得博一把。
牧歌對這種關係把握得總是恰到好處,絕不會到要死要活撕心裂肺的地步。反正都還沒有到非彼此不可階段嘛,大家都不要爭那一口閒氣,無非是吃過幾次飯,看過幾場煙火而已。
當然玩火,必然是要尿褲子的。
這種微妙關係沒超過七天,關映找上門了,以一種人擋殺人的氣勢殺進了牧歌的辦公室,一把血玫瑰拍在牧歌桌子上:“你一腳踩兩隻船,你難道不知道我跟石漸維就是兩隔壁辦公室嗎?”
牧歌誠懇地低下頭:“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