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積極為部屬爭取封賞,進一步融入清廷體系。
到了順治四年(1647年),清政府再次調動吳三桂,這次與八旗將領李國翰共同鎮守漢中,目標是剿滅西北地區的抗清義軍餘部。吳三桂在這一階段採取了極為嚴厲的手段,不僅殘酷鎮壓農民軍殘部,還對起兵抗清的朱明後裔毫不留情,這不僅顯示了他對清朝的絕對忠誠,也使清廷對他的信任達到了頂峰。
順治八年(1651年),吳三桂與李國翰一同率軍入川,對抗張獻忠義軍的餘部,經過數年奮戰,成功平定了重慶、成都等重要城市。順治十四年(1657年),吳三桂以平西大將軍的身份,開始了對南明永曆政權的最後攻勢,這一次南征雲貴,標誌著吳三桂在清廷中的地位達到了巔峰,他不僅被賦予了極高的軍政權力,還直接參與了終結南明殘餘勢力的關鍵戰役,為清朝統一全國立下了汗馬功勞。
五、鎮守雲貴
吳三桂在順治十六年(1659年)攻下雲南後,不僅鞏固了清朝對西南邊陲的控制,還被委以重任,開藩設府,總管雲南軍民事務,成為一方諸侯。順治十八年(1661年),他出師緬甸,成功俘虜了南明永曆帝朱由榔,將其押解至昆明並處死,此舉徹底終結了南明政權,為清朝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吳三桂的這一系列軍事行動,使他成為了清朝在西南地區無可爭議的統治者,同時也為他贏得了清廷的進一步信任和重用。
康熙元年(1662年),吳三桂因擒殺永曆帝的功勳,被晉封為親王,並被賦予兼轄貴州的權力,其子吳應熊也得以與皇室聯姻,地位顯赫。吳三桂在雲貴地區開藩設府,權力達到了頂峰,但這也埋下了他與清廷矛盾的種子。
隨著吳三桂權力的膨脹,他開始謀求在雲貴地區類似明朝沐英“世鎮雲南”的地位,希望成為真正的土皇帝。然而,清朝中央政府對此警惕有加,深知放任吳三桂坐大將威脅到中央集權。因此,清廷開始了一系列限制吳三桂權力的措施。
康熙二年(1663年),清廷首先收回了吳三桂的平西大將軍印信,這標誌著吳三桂在軍事上的自主權受到了削弱。隨後,清廷進一步限制了吳三桂在人事任免方面的權力,規定所有官員的任命和調動必須由吏、兵二部掌控,而非由吳三桂個人決定。此外,清廷還控制了財政大權,戶部不再允許吳三桂隨意支配財政資源。
到了康熙六年(1667年),當吳三桂上書辭去總管雲貴兩省事務時,清廷順勢而為,下令雲貴兩省的督撫必須直接聽命於中央,進一步削弱了吳三桂對地方的控制。同時,清廷剝奪了吳三桂在司法領域的特權,規定其藩下的逃人案件一律由地方政府審理,不得由吳三桂的幕僚干預。
面對清廷的步步緊逼,吳三桂採取了激進的對策,他故意挑起與當地少數民族的衝突,製造事端,藉此擴大軍隊規模,增加軍費開支,以此作為對清廷限制其權力的報復。
六、起兵叛亂
康熙十二年(1673年),清廷決定撤藩,這一舉措觸動了吳三桂的根本利益。吳三桂深知,撤藩意味著失去他在雲南的龐大權力和財富,於是他採取了一個看似順從的策略,主動上書請求撤藩,實則是試探朝廷的底線,期待得到挽留。然而,康熙皇帝看穿了吳三桂的計謀,果斷同意撤藩,派遣專使赴滇,加速撤藩程序。
吳三桂隨即於同年十一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誅殺雲南巡撫朱國治,宣佈起兵,自稱“天下都招討兵馬大元帥”,打出“興明討虜”的旗幟,正式與清朝決裂。吳三桂的叛亂得到了其他藩王和各地黨羽的響應,包括尚可喜、耿精忠以及四川的鄭蛟麟、譚弘、吳之茂,廣西的羅森、孫延齡,陝西的王輔臣,河南的蔡祿等,一時間,叛軍聲勢浩大,幾乎席捲半個中國。
康熙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