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年官途
愛新覺羅·伊里布的早年官途始於嘉慶六年(1801年),這一年他透過科舉考試中進士,被授予國子監學正的職務。這個對於一個有抱負的年輕人來說,無疑是踏入官場的良好開端。國子監學正是一個教育機構中的職位,這意味著伊里布在早期便有機會接觸和培養未來的官員,這對他的職業生涯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不久之後,伊里布被派往雲南府南關擔任通判。在這個職位上,他不僅展現了出色的行政才能,還能夠與當地的土司維持良好的關係。這種能力和當地民族領袖的良好互動,對於一位在邊疆地區任職的官員來說至關重要,因為這有助於穩定地方秩序,促進民族團結。因此,他受到了當時雲貴總督伯麟的賞識和推薦,這是對他工作能力和態度的認可。
道光元年(1821年),伊里布跟隨雲貴總督慶保參與了對永北少數民族叛亂的鎮壓。在這次行動中,他表現出色,立下了功勞,被任命為永昌知府的代理。這一經歷不僅提升了他在官場的地位,也展示了他在處理緊急情況下的應變能力和領導力。隨後,他被正式任命為安徽太平府知府,這是對他之前表現的高度認可。
在接下來的幾年裡,伊里布繼續在不同的職位上任職,包括山西冀寧道臺、浙江按察使、湖北及浙江布政使等。這些職位涉及司法、財政等多個領域,豐富了他的行政經驗和知識結構。特別是他在浙江按察使任上的表現,進一步鞏固了他在官場中的地位。
道光五年(1825年),伊里布升任陝西巡撫,這標誌著他從省級以下的官員晉升到了更高層次的行政職位。陝西作為中原的一個重要省份,治理起來頗具挑戰性。伊里布在任期間,以其清廉公正的形象贏得了百姓的尊重和支援。他不僅注重治理,還關注民生,這使他在地方官中脫穎而出。
隨後,他又先後調任山東和雲南巡撫。在這些地方,伊里布依然保持著清廉的作風,贏得了廣泛的好評。他的治理理念和實踐為他贏得了更高的聲譽,也為他日後晉升到更高職位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道光十三年(1833年),伊里布被提升為雲貴總督,這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標誌著他已經成為清朝的核心官員之一。作為總督,他需要處理更為複雜的事務,不僅要維持地方的治安,還要處理與周邊民族的關係,這對於維護邊疆穩定至關重要。
道光十八年(1838年),伊里布被授予協辦大學士的頭銜,這是對他多年勤勉工作的肯定。次年,他被調任為兩江總督
二、防衛英夷
道光二十年(1840年),英軍發動了第一次鴉片戰爭。六月七日,英軍佔領了定海,這一事件震驚了清朝朝廷。浙江巡撫烏爾恭額因為定海失守,處理不當而被革職。在這種情況下,道光帝於同年七月任命伊里布為欽差大臣,前往浙江籌辦進剿英軍。
伊里布抵達浙江後,面對英軍的強大火力和技術優勢,他感到十分棘手。在上奏中,他表達了對英軍實力的擔憂,認為英軍的船隻龐大堅固,火炮威力巨大,要擊敗他們並非易事。他認為,如果沒有足夠的兵力集中作戰,將難以取得勝利。這一觀點反映了他對當時英軍實力的清醒認識。
抵達寧波後,伊里布並未立即採取實質性的軍事行動。相反,他主張建造船隻和火炮,並請求調動閩粵兩省的水師支援。這一策略實際上是拖延戰術,目的是為了爭取更多的時間來準備防禦措施。然而,事實上,這些舉措並沒有實質性地改變戰場態勢,也沒有幫助收復定海。
與此同時,定海的民眾自發組織起來對抗英軍。他們在六、七月間成功捉獲了幾名漢奸和印度僱傭兵,顯示了民間的力量和反抗精神。這些行動雖然規模不大,但在一定程度上鼓舞了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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