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繼郡王
僧格林沁的人生轉折點發生在少年時期,當時他還是一個來自科爾沁左翼後旗的普通四等臺吉家庭的孩子。由於家境貧寒,僧格林沁在幼年時甚至有過為富人放牧的經歷。然而,命運的轉折點很快就到來。根據《蒙古世系》記載,僧格林沁是成吉思汗二弟拙赤合撒兒的二十六代孫,這個身份讓他在後來的繼承過程中佔據了有利地位。
嘉慶十六年六月五日(1811年7月24日),僧格林沁出生在科爾沁左翼後旗的一個並不顯赫的家庭中。為了獲得更好的教育機會,他在十二歲時被送到了昌圖老城文昌宮讀書,這表明即便是在艱苦的條件下,他的父母仍然重視他的教育。
僧格林沁的族父索特納木多布濟是科爾沁左翼後旗的第十代扎薩克多羅郡王,他娶的是嘉慶帝的第三女莊敬和碩公主。然而,這對夫妻未能生育子女,索特納木多布濟面臨無後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按照當時的慣例,需要在族中挑選一位合適的繼承人來延續爵位和血脈。
道光五年(1825年),索特納木多布濟去世。在此之後不久,道光帝親自過問並參與了繼承人的選擇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年僅十四歲的僧格林沁因其出眾的儀表和良好的教養而脫穎而出,被選中作為繼承人,成為索特納木多布濟的嗣子。同年十月二十五日,僧格林沁正式承襲了扎薩克多羅郡王的爵位,成為了科爾沁第十一代扎薩克多羅郡王。這一事件徹底改變了僧格林沁的命運,使他從一個普通的牧童躍升為貴族階層的一員。
繼承爵位後不久,僧格林沁便得到了朝廷的青睞,被安排在御前行走,這是一個非常顯赫的位置,意味著他可以經常接近皇帝,這無疑為他未來的仕途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不僅如此,他還被賞賜了三眼花翎,這是一種極高的榮譽,通常只有那些立下重大功勳的官員才會得到這樣的獎勵。
二、最被恩眷
僧格林沁在成為扎薩克多羅郡王之後,迅速獲得了清廷的信任與重用,他的官職與榮譽如同火箭般上升。道光六年(1826年),他獲賞使用紫韁,這是一種特殊的榮譽,意味著他可以在覲見皇帝時使用紫色韁繩,這是對高階官員的一種特別禮遇。
道光八年(1828年),盛京將軍愛新覺羅·奕顥向朝廷彙報了一件涉及僧格林沁領地的重大事件——科爾沁郡王僧格林沁旗界內,有大量無業貧民私自開墾荒地。這件事情涉及到蒙古族與漢族之間的土地使用權問題。經過調查,最終確認共有約一千四百餘戶無業貧民在此地耕種。考慮到如果強行驅逐這些貧民可能會導致社會動盪,最終朝廷決定允許他們繼續留在那裡耕作。僧格林沁在這次事件中的表現體現了他對民生的關注以及在處理敏感事務上的成熟態度,這標誌著他在政治上的逐步成長。
隨著僧格林沁在朝中的地位不斷上升,道光九年(1829年),他獲得了穿黃馬褂的殊榮,這表明他已經成為皇帝身邊的重要人物。隨後幾年,他接連擔任了多個重要職務,包括火器營管理、御前大臣學習行走、御前大臣、管理上虞備用處、善撲營、正白旗領侍衛內大臣、正藍旗蒙古都統、後扈大臣等職位。特別是在道光十四年(1834年),他被任命為正白旗領侍衛內大臣,並暫時接管正白旗蒙古都統之職,此時的僧格林沁年僅二十三歲,卻已成為正一品的大臣,躋身清廷高層。
接下來的幾年裡,僧格林沁繼續擔任了一系列要職,包括鑲紅旗蒙古都統、總 諳 達、總理行營大臣、閱兵大臣、鑲白旗滿洲都統等。道光十六年(1836年),他改授鑲白旗滿洲都統,並在次年獲賞使用黃韁。這些職務不僅顯示了他在軍事方面的才能,也表明了他在行政管理上的能力。
到了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僧格林沁成為正黃旗滿洲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