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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7部分

曹昂之下都是曹丕,他最具有繼承合法性。事情敲定前大家夥兒還能私下謀劃,爭鬥不休,等事情真敲定了,在沒有揪著曹丕什麼大錯的前提下,也都不好開口阻撓。

再說了,以曹操的個性,是那麼容易收回成命的嗎?

但是隨即楊修的下獄,就確實引起了一陣不小的風波。

楊德祖是鄄城王曹植的黨羽,此事盡人皆知,楊修本人也並不避諱,多次在曹操面前誇讚曹植。如今曹操先立了曹丕為太子,旋即逮捕楊修,誰都清楚是要削諸王黨羽,以穩固曹丕的太子之位啦。

楊修的罪名是:“前後漏洩言教,交關諸侯。”誰都清楚“交關諸侯”乃獲罪之由,但就表面上看起來,“漏洩言教”則更為嚴重——當儲位未定之時。有幾個臣子不“交關諸侯”的?哪怕基於法不責眾的原則。都不能因此而獨罪楊修啊。但“漏洩言教”就不同了。用後世的話說乃是“洩露政府機密罪”,足夠餐那項上一刀。

在原本的歷史上,楊德祖就是因此而死的,只不過在這條時間線上,情況略有所不同,案審多日,曹操還沒有下定決心要不要宰掉他。因為在原本歷史上,雖然“軍國多事。(楊)修總知外內,事皆稱意”,權威很盛,終究論官職不過“丞相主簿”,是個機要秘書而已,說殺也就殺了。而如今在魏國的新官制體系當中,楊德祖貴為秘書監,秩上二千石,秘書還是秘書,不過是皇家秘書長——驟殺九卿之貴。這個決斷並不容易下啊。

群臣多勸曹操赦免楊修,只有是勳暫不表態。於是曹操特意把是勳喚入宮中。當面懇談,問他:“楊德祖可殺否?”是勳一本正經地回答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而況外姓乎?”

曹操心說我知道你並不怎麼喜歡曹植——起碼比起曹昂、曹丕、曹彰、曹衝來,你跟子建的交往最少——跟楊修在政見上也常起齟齬,你要我貶謫楊修,那是一點兒都不奇怪,但你是宏輔一向與人為善,從來也沒要我殺過什麼人哪?哦,趙達可能例外……然而趙達一介下臣耳,也不能跟楊修相提並論啊。楊德祖世家(弘農楊氏)出身,其父楊彪為前朝三公,他本人也向有盛名,又執掌中樞機要多年……你建議我殺楊修,就不怕引發輿論的批評嗎?

所以他追問了一句:“如此,是可殺之耶?”

是勳不肯正面回答,卻反問了一句:“陛下以為,製法刑人,所為者何?”

曹操說那當然是為了懲前毖後,既抵償罪過,又警誡效尤啦。是勳點點頭:“要在警誡效尤也。譬如某甲殺害某乙,而即捕殺甲,乙乃不可復甦,其罪如何抵耶?再如某丙竊某丁錢,且無可償,而即捕流丙,丁亦不得錢,其罪如何抵耶?乃欲使後人知殺人、盜竊必罹刑法,不敢妄為也。今陛下捕修,亦為警誡群臣,立儲天家事,臣子不得妄涉也。”

說完這些,話鋒突然一轉:“臣子交關諸侯,為一旦得逞,所輔者正位,乃可久富貴也,非真愛其人,樂為其死耳。彼乃本無死志,何必以死威懾之?使彼等知交關諸侯,必失富貴可也。刑徒尚可復起,人死不能復生,非謀叛之罪,無殺戮之慘,而驟害公卿性命,恐朝中人人自危矣。”

我同意法辦楊修,以儆效尤,但並不贊成殺他。雖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他貌似也還不當死罪吧?而且這人確實有才啊,陛下向來愛才,就不覺得殺他可惜了的嗎?

曹操皺眉道:“朕始用之,而今惡之,不欲再相見也。既宏輔雲不當殺,乃可諷有司判流。”是勳搖搖頭:“德刑均出於上,何必使彼德臣?”

曹操會意。於是數日後便即判定,楊修罪不可赦,理當大辟,奏上,曹操大筆一揮,雲其向有功績,可免死罪,逐出京師,貶為楊州別駕。別駕在前漢時為州郡佐職,實掌其政,如今卻只是一個虛銜而已,平常也就有點兒奉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