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它“眼睛”的功能不僅讓它看到了陽光下的美麗,也有陰暗角落裡的醜惡;看到了太多的人世間的悲歡離合與愛恨情仇,也許它寧願永遠只擁有一張嘴巴一雙耳朵,從而遠離人的世界。睜開眼,便意味著煩惱,意味著逃避不去的是是非�非……��
買手機得買能拍照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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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手機現今已是遍地開花,而國內出現的第一批拍照手機還要追溯到2002年。據從事手機銷售的業內人士介紹,2002年6月份,具備拍照功能的索尼愛立信T68i手機和諾基亞7650手機橫空出世,儘管當時還只能拍攝640×480畫素的小照片,但由此引發了各手機制造商紛紛跟進的熱潮。�那麼,拍照手機在國內的生產和銷售是否合法呢?國家資訊產業部電信裝置認證處的官員說他們已經就這個問題接受了很多記者的詢問了。據瞭解,作為合格合法的產品,可拍照手機和所有手機一樣,它的上市需獲得資訊產業部的進網許可證,目前市場上銷售的可拍照手機符合國家有關行動通訊裝置進網的強制性標準,也符合其他網路安全規定,因此資訊產業部批准它們上市,其生產、銷售、使用是合法的。除非將來得到有關部門的另行通知,拍照手機仍能繼續在我國生產銷售使用。�有了國家權威部門明確的回答,可見拍照手機在相關的法律方面並無太多“是非”之處。而問題出在廣大的消費者身上,“上帝們”對它的爭論從來沒有停止過,有人贊愛有加,也有人對此不屑一顧。�在北京工作的王先生首先說拍照手機對他的意義“非同小可”。他孤身一人在北京,剛學會走路的兒子離他千里之外,去年過年回家,他特意帶了一部可拍照的手機回去。現在,每當想兒子的時候,在家幫忙照看兒子的父母就會給他發幾張照片。很多時候,在上班工作的間隙,看著兒子那怪模怪樣的可愛照片,他覺得“渾身是勁,所有的煩惱頓時煙消雲散”。
家庭主婦高女士則認為她那部愛不釋手的拍照手機給她帶來了很多生活上的方便。忙於生意的丈夫經常沒時間陪她逛商場,於是當她去選購諸如窗簾、床單枕頭之類的家庭用品時,就會拿起手機拍下來,發個彩信給丈夫,徵求一下他的意見。“更重要的是有些東西是隻有他自己才好決定買不買的。他喜歡養花,我一看到好的盆景就拍下來發給他;還有,假如我要給他換個菸斗什麼的小物品,也可以讓他及時看到式樣,方便極了。”�當然,這種“方便”還能帶來經濟效益。從事大型機械維修工作的黃先生以前外出時總要隨身攜帶紙和筆,因為碰到結構複雜的國外產的零部件,如果不拿筆照著樣子畫下來,和把一長串的英文單詞抄下來,是無法跟五金店的營業員說清楚的。現在則是輕輕鬆鬆一拍,一切搞定。�報紙的記者同行也愛上了這個玩意。好處之一就是去外地採訪時,有了不必再去背那重達幾公斤的膝上型電腦和相機的可能性,拍完照片,手指再輕輕一按,圖片就傳回了急著要稿子的編輯手裡。更何況,拍照手機給隱性採訪提供了更大的便捷。�
看看,既能增加生活情趣又能提供工作便利,這麼好的高科技,還不趕緊去買一部?不好意思,記者的工作不是要來推銷拍照手機,接下來要請你聽聽反對意見。�沒想到的是,發牢騷的恰恰是一位手機銷售業主。這個姓賈的年輕人基本上保持一年換一部手機的頻率,可從來沒有跨越拍照的“雷區”。他說他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一直對這個東西很牴觸,不過說到激動之處,他神秘地告訴記者:拍照手機裡面可能還有一個“很大的陰謀”。�陰謀?有這麼嚴重嗎?“我覺得不排除這種可能。”他說,“你想想現在手機的質量並非時時處處都有保證,有的用三兩個月就啞火了,有的總是小毛病不斷,甚至連手機爆炸這樣的現象都有發生,我就挺反感那些手機生產商不好好在改進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