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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麼辦?!他怎麼能只顧著追求自己的幸福,而置這麼多稀飯他的女青年們於不顧呢?啊?簡直是太不像話了嘛!所以我簡直是憤怒不已,立刻氣沖沖地回覆他說:我不給你們寫,因為我嫉妒!!末了我還加了一句:你要是還要徵文的話,就把我這兩句話給加上去吧!老頹看了,哈哈大笑。

嫉妒歸嫉妒,羨慕歸羨慕,人家就是那叫一個幸福。言歸正傳,我是在一個非常春天的星期天下午,在看完狗子寫的徵文以後才開始決定寫這篇喜帖的。說真的,我在文章裡寫過狗子,寫過石康,寫過唐大年,寫過艾丹,寫過張弛,寫過方文,寫過幾乎當時所有一起混的朋友,唯獨沒有寫過楊葵。

我跟老頹認識是在1999年,日子我記得很清楚,9月9日,因為這個日子實在是太好記了,所以才到現在都記得。老頹那天穿的是一雙平底的黑布鞋,不知道現在北京還流行不流行這個,反正當時那種鞋是屬於很酷,很流行的那種。那時候老頹才30剛出頭吧,還是很帥的,穿一件黑色的短袖T恤衫。酒吧的名字我已經想不起來了,8年了,但記得是在三里屯附近的一家露天酒吧,很大的一間,問問大仙他肯定能想起來那酒吧叫什麼名字,因為那天他也在。

我當時是和一個在《時尚》做總助的女朋友在那裡泡吧,那天晚上一起喝酒的還有高虎,後來演皇帝的那個,還有唐大年也在。事實是他先來,然後才把老頹給叫過來的。

我記得老頹同志當時很酷,跟他的黑布鞋一樣地酷,整個晚上就他來得最晚,而且來了也不說話,我因為坐在他對面的位子上,所以隨便跟他聊了幾句。當時我又不知道他是誰,聊得個莫名其妙地,等到他自報大名以後我才恍然大悟般地說:哦!原來是你呀!!

那時候我剛翻過石康的書,我估計很多人都是因為石康的那本“名著”而更加崇拜老頹的吧。哈哈。

我那會兒還在雜誌社做事,國營單位,成天價無所事事,後來為準備出國的事情辭了職,閒工夫就更多了,就老跟這幫北京病人們混在一起。直到最後我發現自己也病了,病得還不輕。好好一個五講四美愛完生活愛祖國的先進女青年就生生地被他們給耳睹目染地弄成了女病號:神經病。

現在想想,那真是一段最幸福的時光。

3年以後我撤了,來了倫敦,天天想簋街的水煮魚和麻辣小龍蝦都想瘋了。那時候倫敦的唐人街還沒有這些菜賣,餐館裡全是福州菜。我自己天天在家做飯,做夢都想回家,回到簋街和三里屯,回到朋友們的身邊。

轉眼就這麼過了5年。兩年前的一天,老頹生日,我給他打電話他手機關機,我給老牛打電話,說你們在哪兒呢?老牛說,老頹現在已經抱得美人歸啦,不跟我們混啦。我聽了羨慕不已,心想:英雄美人,終得矣。又過了一年,好像是去年秋天的時候吧,我跟老頹在MSN裡聊天,問他什麼時候結婚,他說,明年春節前後吧。估計就是從那時候他就已經在計劃自個兒的婚姻大事啦。水晶之戀,終得圓滿。

可惜我是2002年走的,所以沒見過水晶,只見過她的玉照一張。是在2000年前後的樣子,那時候她才18歲,已經出了書,書名是《偏要做美女》,署名水晶珠鏈。我就是在那本書的封面上看到了水晶的照片:的確是美女。而且才女。

老頹,好福氣。人生苦短,恭喜百年,花好月圓,歲歲美滿。

鍾宜霖:男方親友/客居倫敦的美作

城市情人

這是一間不大的酒吧。進來的時候,有一種音樂流淌在夜的空氣裡。我聽出那是一首老歌,流行在很久以前,一時卻想不起歌名叫做什麼。

“我和章是在這間酒吧認識的。”煙說。她要了一杯加冰的檸檬茶,而我要了一杯熱的。外面是冬天的夜晚,感覺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