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是吃喝嫖賭油條子一個。思蘭不希望沈濤靠近他,十幾年來,她一直反感他們倆在一起。但沈濤是一個沒心沒肺的傢伙,常常經不起幾句好言好語的誘惑。他把這個男人奉為大哥,卻哪裡知道他這位大哥陽奉陰違的另一面呵!他這位所謂的大哥已經不止一次在打思蘭的主意了。
本來,思蘭是一個挺豁達的女人。她用一杯水來比喻自己。水能沉澱所有的雜質,她的心也能沉澱所有的是非恩怨。她常說:“我交朋友不在乎什麼人,只要不傷我自尊,壎我利益,皆可交往。”但對於李橫,思蘭內心非常清楚,這個男人遠不如小人,其骨子裡有著狗的特性,說白了純粹就是一隻專咬人的瘋狗,並且有著狗的兩面性,一般人不容易對付,而沈濤更是白痴。
思蘭懷著久怒未消的心情走入屋裡,幫孩子們把床鋪好,然後看著他們睡下,她卻久久無法平靜。她的眼前不時浮現出剛才那一幕。她彷彿受了奇恥大辱。那個男人竟敢用錢跟她交易,他簡直視別人的尊嚴如糞土。思蘭最最無法嚥下的就是這一口惡氣。
雖然她從不在乎世俗中的言論,因為世俗本就是一片垃圾。人們憑空捏造,常常憑著“可能、也許、恐怕”肆意的想象著,無邊無際的揮發著各自的忌火和私心,氾濫著流短與蠻長······但她卻非常在意於自己的想法,在意於自己的一言一行。
十幾年來她沒有交往過一個異性朋友,倒不是她不相信世間男子的友情,而是這個“情”字太奢華了,她的纖弱的生命已無法接納。
就像明宇軒說的:當天使的眼淚隕落凡間,那無疑不是流星雨的災難,因為它太過於奢華。我希望我們的愛平平淡淡,不必刻意製造浪漫,彼此明白對方就好,我愛的你永遠開心······
這些年來,她把對這個男人的愛深埋在心底,除了親情她拒絕流露任何情感。她稱自己這段生命的時光為她的“冰河時代”。
“冰河時代!”她重複著這幾個字,甚至從不介意沈濤對她一遍遍的斥責——異類!
有時候她都覺得自己無法想象,甚至感覺自己比異類更有點異類。她從不像別的女人總喜歡在男人面前顯示自己,看到男人就樂不可支。她甚至有點討厭男人。在男人面前她的心是冷酷的,麻木的,只是礙於現實的生存,她才不會明顯地表露出來。
“明宇軒,明宇軒。”每當想起自己這種奇特的變化,思蘭都不由得想起這個男人。自己這種奇特的變化一半來自於家庭,來自於沈濤的影響,而多半則來自於明宇軒,要知道十幾年前正是這個男人佔據了她全部的青春,只不過由於彼此的年少輕狂才最終導致了分手。
要說思蘭對愛情的執著與她執寧的性格不相上下。雖然世間出類拔萃的男兒多得是,但已融不進她的心裡。十幾年來她一直懷著深深的愧疚小心的守候著那份珍藏於心底的愛戀。這一生她最悔的就是不該用她玩世的輕率,用她不屑一切的輕狂去傷害明宇軒。只為賭氣,只為懲罰那一次他的小小的野蠻的衝動,她——賀思蘭,竟拿著一個當時根本不認識的男孩兒去撞擊明宇軒那顆脆弱的心靈與他痴狂的愛戀,以至於這十幾年來自己仍然逃不出世俗誤會的漩渦·······其實,傻瓜也知道,假如她當時認識那個男孩兒,打死她也不會那麼做了——傷人害己耶!
有人說:“人世的情,愛有多深,恨就有多深!”但她說:“人世的情,恨有多深,愛就有多深!”她恨明宇軒的衝動,恨他的傻氣,甚至有時候還恨他的誤會。她恨他那麼輕易地闖入又那麼輕易地離開,那麼輕易地放棄。他來也匆匆去也匆匆。他為自己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傷痕,同時也為思蘭留下了她幾乎是一生的痛苦,一生的無可奈何。有時候她恨不能他死,恨不能他從這個世上消失掉,從另一個女人的身邊消失掉。但“明宇軒”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