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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過了,也就那樣吧,沒辦法再支撐他們日日早起了。

工頭見他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也就不要他幹了。

老姑娘擺攤被治安隊攆得滿城亂跑,還被罰了幾次款,也沒了擺攤的動力。

兩個懶鬼就你看著我,我看著你,天天睡旅社床上,跟骨頭散了架似的。

誰知有天出門吃個飯的工夫,他們住的房間就被人洗劫一空,新買的幾件衣裳被人偷走不說,藏床墊裡的錢也沒了。至此,兩個人再次回到身無分文居無定所的時候,可嘗過甜頭的他們,再也不會出去幹苦力練攤了,他們另謀生路!

於是,當扒手成了他們的不二選擇。

一開始十有八九都是以失敗告終,可慢慢的練出技術,什麼人的包他們都敢偷了!每被抓到一次,他們就換個地段,一路從省城偷到湖南安徽河北北京,只要是有人的地方,他們都要去碰碰運氣。

錢也倒是攢下一些了,二人尋思著,等再在北京火車站「工作」一段時間,他們就回陽城買個房子,生兒育女,做點兒小本買賣,也過過尋常小老百姓日子。

可他打死也想不到,不是栽在同行手裡,不是公安手裡,而是他的同村顧老三手上!張大力是真怕了,他要是真被抓了,那老姑娘絕對不會再等他了,她一定會跟著能給她吃喝的男人走……

越想越怕,張大力渾身發抖,「噗通」一聲跪下,祈求民警能放他一條生路。

「這事不是我們放不放你,你觸犯的是法律。」民警不由分說,將他帶進派出所,「老趙,做筆錄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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