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尾羽的箭柄上鐫著小小的一個“田”字,正是田幽宇的箭。
狗官聽了嶽清音的話後亦大步走了過來,立在我的身旁低頭檢視這箭,摸了下巴邊思索邊道:“即是說,真正致特使於死地的是第一支箭,而非我們面前的這一支……如此一來田都尉的嫌疑便徹底洗清了,或者說,我們已經掌握了令田都尉無法再咬定自己便是兇手的決定性證據——特使是被人在遠處放箭射殺的,身中第一箭後便已倒地死亡,無論這一箭是不是田都尉射出的,他都不可能再放第二箭射中倒在地上的屍體的心臟。而若第一箭果真是他放的,他就沒有必要再放第二箭,是以,放第一箭之人絕不可能是田都尉。他之所以要拔出特使身上的第一箭並重新插上自己的箭,正是為了隱藏證據——凡是參與狩獵的官員必須採用刻了自己姓氏或名字的箭,這是方便狩獵結束按績行賞時,那些負責收集獵場內被射死獵物屍體的下人們區分哪個獵物是哪位官員所獵的憑證——參與狩獵的官員們當時射殺獵物後並不是立即撿取的,以防作弊,因此各人的箭便都留在各人所射殺的獵物的身上。然而,也有可能真兇在殺死特使之後便取走了箭、田都尉為了避免查案之人懷疑到此人身上,便將自己的箭插入了死者體內。而真兇若要取走射殺了特使的那支箭,必定會在現場留下腳印,如果是此種情形的話,結合現場只有十四雙腳印的實際狀況,那真兇必定就是鞋印上有甪端紋理的、與田都尉在現場說了幾句話的那另一個人。除此之外,為兄便想不出還有何種原因會令田都尉在屍體的致命傷口上再補上一箭了。”
狗官說罷便偏頭望向嶽清音,似是在等他最終確認他的推理的正確性,卻見嶽清音亦偏頭望向他,兩個人中間隔了一個我,眉來眼去了一個回合後,嶽清音淡淡地道:“有一點需注意——第一支箭並不是由胸前被拔出的,而是由背部取出去的,或者,亦有可能是直接穿體而過。”
狗官這下愣了愣,眨巴著黑亮亮的狗眼兒微偏了頭想了一陣兒,道:“倘若是直接穿體而過,那麼在箭穿出身體至落到地上的這段距離內必定會有血跡,兇手收回箭時應會注意到這些血跡,從而會想辦法將血跡掩蓋掉,但如此一來便又會在這段距離內留下足印,為兄方才仔細看過了屍體四周的地面,既無此人的足印亦無血跡,更沒有為了掩蓋什麼印跡而造成的地面上的土的鬆動,可見這箭並不是穿體而過的,而是如同這第二箭一般,穿透了死者的身體,卻停留在死者的體內。既然這箭並非由前胸拔出的,那便是由身後拔出的了,但是這樣的話,拔箭之人便會沾得一手的鮮血,而該箭也必會整個地染上了血水,先不說兇手隨後若要騎馬逃離現場就會將手上鮮血沾到馬的韁繩上,就是處理這支血箭也是件難事。因這箭從頭至尾皆被血所染,一不能隨意丟棄,二不能當場燒燬。隨意丟棄恐被他人所撿,當場燒燬又怕引來附近之人。且兇手箭法高明想必在參與狩獵的人中不是秘密,若無緣無故地弄丟了一支箭反而更易引人懷疑——既是狩獵比賽,每個人的箭數便是相等的,亦是以防作弊之舉,最後一一點起數來說不得要露出馬腳。且兇手若果真拔了箭必定會沾到手上和馬韁上血跡,而這血跡也必定會在最後集合時被旁人發現,但既至今無人提到此事,便證明當時參與狩獵之人的手上和馬的韁繩上並無一個帶血,可見這第一支箭兇手並沒有親手去拔,然而這箭亦不是田都尉拔的,否則他手上若帶血的話,用箭射殺特使一說便不成立了。那麼,這支箭究竟去了何處呢?”
狗官這時的思維跳躍有些快,害我拚命轉動腦子跟著一路想來,才剛理清思路,便聽得有人敲門,進來的是衙役頭李佑,向狗官稟道:“大人,屬下已經查過了案發現場附近方圓一里之內,除了原屍體倒地處的諸多足跡及一行從北而來的馬蹄印、一行從南來又回南去的馬蹄印和一部分從東來又回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