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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部分

姜九笙清了清嗓子,模仿少年老氣橫秋的語氣:“作業不寫完,不可以出去玩。”

時瑾啞然失笑。

他記得了,那是有一次,十一黃金週,她和同學約好了,要去遊樂園玩,當時她母親是他的家教老師,除了上課與睡覺時間,他幾乎和她形影不離。

他當時不讓:“作業不寫完,不可以出去玩。”

十一總共放了七天假,那還是第一天。

她不樂意,辯解:“我可以明天寫。”後天也行,還有大後天!

時瑾很不由分說:“不行。”他板著一張俊臉,“笙笙,不可以拖延。”

她怎麼拖延了,才放假第一天!

她被氣到了:“時瑾,你不可理喻!”

然後她便不理他了,氣鼓鼓地把後腦勺甩給他。

時瑾對她很縱容,從來不惹她生氣,那是他們第一次吵架,事後,時瑾買了兩大箱黃桃冰激凌哄她,十幾歲的女孩子,特別好哄,就不生氣了,可吃冰激凌吃到拉肚子了。

那天,她到底沒能出去玩,不過,當然也沒有寫作業。

姜九笙抱住時瑾,趴在他懷裡笑了,她的青蔥歲月,有時瑾真好,她想,如果沒有那麼多坎坷,如果順順遂遂,她大概會一直和他在一起,從年少到成年,從告白到相愛,從校服到婚紗。

如果,她沒有去溫家,而是與他一起去了電影院。

然後,他跟她說,喜歡。

那她一定會點頭。

“當時不讓你去,”時瑾說,“是因為約你的是男同學。”

她詫異:“你怎麼知道是男的?”那時候,她的認知裡,只有時瑾和別人,沒有男女。

時瑾說:“我派人跟蹤你了。”

姜九笙:“……”

那時候時瑾才十八歲,就這麼‘手段高明’了。

時瑾知無不言,又說:“那時候我就知道,你以後要和我結婚,所以,得防著別人打你的主意。”

姜九笙:“……”

那時候她才十六歲。

她失笑,抱著他蹭。

時瑾扶著她的腰,低頭吻她,親了親眉眼,又親了親臉和鼻子,眼裡全是化不開的情深。

眷你眉目如我眼瞳,溫柔十方冬春。

那時,他們相識不久,故事不長,四字概括,韶華錦瑟。

姜九笙輕嘆了一聲:“好像每次只要想到那時候的我們,就不那麼壓抑了。”她抬頭,默了片刻,“時瑾,如果我去自首——”

時瑾目色陡然涼下去,打斷她:“想都不準想。”他緊緊盯著她的眼睛,眸光灼灼,像一朵盛開的桃夭,深深地映進她眼底。

“笙笙,”

他嗓音低啞,字字沉重:“你要扔下我嗎?還是要我去劫獄?”

她搖頭。

她捨不得他,所以,要把良心扔掉一次,做一回罪大惡極的人嗎?牢裡的陳杰,今年才二十七歲,還那麼年輕。

她閉上眼,沒有再說話了,眼前,還是溫家花房的那一幕幕,沒完沒了地在她腦中重演。

她還是會失眠,整夜整夜地睡不著覺。

後半夜時,她爬起來,輕手輕腳地下了床,拿了手機,去臥室外面,撥了霍一寧的電話。

霍一寧被吵醒,睡意惺忪:“喂。”

姜九笙聲音壓得很低:“霍隊,是我。”

霍一寧懷疑自己出現了幻聽:“姜九笙?”姜九笙不是那種會半夜擾人清夢的人,這種事,時瑾幹還差不多。

她道歉:“不好意思,打擾了。”

霍一寧說沒事,問:“有什麼事嗎?”能讓姜九笙這麼大半夜的打電話過來,一定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