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票結果很快出來了,除了個別選票以外,大家都不同意給王家兄弟兩房子。其實在李國生看到王家兄弟散的傳單後就沒打算給他們房子了。雖說他不知道王家兄弟為什麼鬧,但是他明白,王家兄弟這麼幹跟本就不是為了要房子。他們兩兄弟都在外地工作,在海城要了房子也沒用,而且建集資房的時候已經明文規定,這房子不能轉讓給系統以外的人。再說王洪平隊長原來就在局裡有一套房子,就算王家兄弟想要,有一套新建的房子也足夠了,幹嘛他們非得那麼離譜要兩套?這隻能說明,王家兄弟要房子是假,想鬧事是真。
果然不出李國生所料,王家兄弟好像根本都不在乎投票結果一般,當李國生宣佈經過大家表決,刑警隊新建宿舍樓不再分給他們兩兄弟的時候,兩人二話不說,抬腿就走。只是臨到會議室門口的時候,王家老大撂下了一句話:“姓李的,你等著。這事咱們沒完!”……;章節更多,支援作者,支援正版閱讀!)
………【第十三章 停職】………
城市委、海城市紀檢委、海城市檢察院和海城市公安a。公安廳紀委分別接到了舉報信,舉報人是原海城市公安局刑警隊隊長王洪平的兩個兒子。在舉報信中,舉報人歷數了李國生利用原海城市組織部長女兒的關係走後門進入海城市公安局以來,不則手段為自己積累政治資本中,為了出風頭,不顧數十名小學生的安全,善自開槍。在抓。捕黃啟的時候,膽小怕事,導致王洪平隊長受傷。在代理刑警隊長期間,不。積極對全國通緝的要犯黃啟進行全力抓捕,反而用各種藉口解釋主角的不作為,更為嚴重的是,他甚至為人犯開脫罪責,以至於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殺害了王洪平隊長夫婦。省廳和市局領匯出於關。心刑警隊幹警的生活,為改善大家的居住條件,為刑警隊出錢要地。蓋宿舍樓,可是李國生竟然貪汙受賄,在收受了海城市某包工頭饋贈的一套商品房。以後,試圖將刑警隊宿舍樓工程包給該包工頭,未果,轉而向現在承建刑警隊宿舍樓的承包商索賄,導致刑警隊宿舍樓成本大幅上揚,刑警隊的同志們苦不堪言。他還擅自改變原定的分配方案,用資金壓力大為藉口,假借民主的名義,收回了原分配給革命烈士、二等功臣、海城市原刑警隊長王洪平同志的住房,此舉令刑警隊的同志們個個心寒人人自危。來信中還提到,李國生利用手中的職權,干擾警務督察隊合理履行職權,差一點使得在偵破黃啟案件中榮立三等功的功臣廖連凡同志蒙受不白之冤。李國生利用職務之便,公車私用,長期佔用刑警隊刑偵專用車輛。信中還提到,李國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假借關心女同志的名義,經常騷擾和侵犯女同事,在隊裡面和社會上造成了極壞的影響,信中最後提到,希望升級各黨委和組織上能認真調查李國生的問題,儘早將這樣的害群之馬清除出人民警察隊伍,維護人民警察的純潔性。
不能不說,王洪平兩個兒子的這封信還是很有威力的,畢竟王洪平夫婦被殺的事連公安部都高度重視,事隔這麼久了,海城市警方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都沒能將嫌疑犯黃啟抓捕歸案,這本身就可以說是海城市公安機工作上的失誤,公安部和省廳領導多次來電話詢問此事,海城市普通老百姓對這個案件也非常關心,無數的眼睛都盯著海城。這個時候,烈士的孩子寫了這樣一封舉報信,雖然上面列舉的一些東西大家都知道不是事情,但是在這樣關鍵的時候,調查核實是絕對有必要的。
我國的舉報制度雖然不主張風聞言事,但是對舉報人的權利卻有明確的規定,對向組織部門和上級黨委舉報公務人員,即便是查證不屬實,也必須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任何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行為,都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制裁。
王家兄弟也知道,他們說的許多東西都靠不住,但是這並不影響這封舉報信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