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大字報小字報之類的東西是非法的,但是舉報是合法的,別看不過是輕飄飄的幾張信紙,可是隻要上級領導重視起來,沒有什麼人是完全沒有錯誤的,關鍵就看上級機關怎麼認識。
為了表示對烈士的尊敬以及對烈士家屬舉報情況的重視,一個由省公安廳紀檢部門和海城市委紀檢部門聯合組成的調查組在接到局報信後的第二天進駐了海城市刑警隊,調查舉報信上舉報的問題。調查組進駐刑警隊的情況,令整個海城市公安局的人議論紛紛,刑警隊的同志們莫名其妙。不過事情就是這樣,即便是李國生的工作和成績大家都看在眼裡,而且他還給刑警隊的同志們帶來了宿舍樓,可是調查組一來,難免謠言四起,不少人開始偏聽偏信,事情開始生了變化。
當然了,調查組還是很仔細的,對一些明顯偏頗的問題根本沒有追究。矛盾主要集中在了李國生索賄受賄、公車私用和利用職務之便調戲女同事等問題身上。
一番調查之後,李國生索賄受賄的事被證實是無稽之談,所有證據都能證明,李國生的確是從魏強手上購買了一套非常便宜的住房,但是第一這事生在李國生尚未到海城市公安局報道之前,另一個調查組也仔細瞭解了李國生和魏強的關係,且不說李國生是用成本價購買的住房,即便是魏強饋贈給李國生的,按他們的交情也是可以理解的。至於刑警隊建宿舍樓的事,所有賬目款項都是交給政委董軍政負責的,這方面,李國生也沒有什麼問題。
調查組對於舉報信反應的李國生公車私用的問題分歧就比較大了,認為李國生沒有問題的調查組成員覺得,一來刑警隊長這個位置需要經常機動,而且在其它地方,這樣的情況普遍存在,就連王洪平平時也會定下一部車使用,只不過王洪平的家就在刑警隊的院子裡,所以平時並不顯眼。可是調查組的另一部分人則認為,既然李國生的級別還不到配車的級別,那麼他將公家的車開回家就是不對,即便是有什麼特殊情況,他也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甚至可以坐計程車,到時候彙報情況報銷就是。在缺乏監管的情況下,誰又能肯定他不會利用公家的車辦私事?
為此,調查組的人只能把李國生叫來,詳細詢問這個問他。
當問及李國生是否能確定自己沒有用公家的車辦私
候,李國生自己也不敢肯定了。想了一想,李國生)e這個問題的界線。比方說晚上開車出去吃個飯什麼的,這本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在有事的情況下,自己就能第一時間做出反應,這當然不能算公車私用,但是要是沒有事,那麼肯定就是私用公車了。如果按照這個來界定,那麼自己肯定有公車私用的情況。
李國生原原本本地將了自己地想法。可是調查組地人跟本不聽這些。他們只想知道到底是“是”還是“不是”。面對這樣地提問。李國生沒辦法了。只能說:“是”。
另一個問題就更讓李國生感到莫名其妙。調查組地人對李國生地私生活非常感興趣。反覆追問李國生是否有女碰有。跟女朋友地關係怎麼樣?
李國生這時才突然想到。許靜回北京地時間已經不短。自己一直忙著辦案子。甚至都沒給她打個電話去。不過很奇怪。這麼長時間。許靜也沒打電話過來。
當著調查組同志地面。李國生撥通了許靜地電話。說口問了幾句現在這麼樣之類地話。可是讓李國生沒想到地是。等了好一會後。許靜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