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雨薇是在明知他有妻兒的情況下,自願做他的情人的,作為交換,李曉博每個月會給張雨薇兩萬塊作為生活費,逢年過節的紅包禮物等另算。
這兩來,他在張雨薇身上至少花掉了兩百萬。
李曉博十一號那天確實是接到了張雨薇的電話,約他在租住的房子裡碰面,但張雨薇並沒有和他提分手,而是問他什麼時候才肯和董慧離婚。
李曉博從來就沒考慮過離婚,畢竟他妻子很善解人意,並不干涉他的自由,而且他們孕育了兩個小孩兒,這樣的狀態他自己很滿意,於是敷衍地說再等等。
張雨薇看起來很失落,李曉博便允諾年底發了獎金給她買一套別墅,給她一個安穩的家。
張雨薇笑起來,表現得很滿意,主動和他親吻,先是替他口了幾分鐘,李曉博有反應後,便和張雨薇做愛了,全程一共射了兩次,並沒有錄影。
「他第一次是射在張雨薇的陰\道,第二次是肛\門,全程沒有戴套,大約進行了四十五分鐘。」唐蘊面色平靜,憑記憶複述著自己和李曉博的談話內容。
匡延赫聽著倒反而有點不好意思:「倒也不用這麼細緻。」
唐蘊覺得匡延赫的表情罕見的有趣:「有畫面感了是吧。」
匡延赫沒作答,只是問:「你們查證都這麼細緻嗎?」
唐蘊點頭道:「當然,這是必須的啊。」
這倒不是他惡意地去窺探他人隱私,凡是刑事案,都必須經過這樣抽絲剝繭的過程。
「因為疑點往往藏在細節裡,只有反覆核對口供與證據材料,才有可能還原真相,看到底是誰在撒謊。」
匡延赫理解了,就好像玩劇本殺。
「那發生關係以後呢?」
「提褲子走人。」
「啊?」
唐蘊:「就是這樣,沒了,哦不過裡面還提到了一個人,叫曹萌萌。之前張雨薇和她一起合租過房子,倆人發展成了好閨蜜,曹萌萌曾一度反對張雨薇和李曉博交往,因為知道他是已婚男,覺得這樣很沒道德,但不知道張雨薇是怎麼說服曹萌萌的,總之這姐妹倆後來又和好了,去年曹萌萌生日的時候,還邀請了張雨薇和李曉博一起參加。」
匡延赫道:「所以只要這個曹萌萌能夠站出來證明張雨薇在撒謊,對於李曉博而言就是好訊息。」
「對。」唐蘊點點頭,誇他很聰明,「如果是長期的包養關係,最後判強姦罪的機率就會被拉低。」
「這樣啊……」匡延赫納悶道,「那李曉博和張雨薇談了那麼長時間,就沒有什麼聊天記錄可以證明女方是知三當三嗎?」
唐蘊笑他天真:「你在外面搞外遇,還把聊天記錄給留著啊?」
「不好意思,沒搞過外遇,不是很清楚。」
唐蘊感覺他在陰陽怪氣,但沒有證據。
他解釋道:「李曉博這人屬於實幹家,不怎麼在微信上跟張雨薇撩騷,想要了就直接約出去,更不會在微信上提自己的老婆。至於轉帳記錄什麼的,也只能證明李曉博和張雨薇交往過,不能證明張女士是知三當三。」
匡延赫又問:「那你有這個曹萌萌的聯絡方式嗎?」
「有她家地址。」唐蘊說,「我準備明天去見見她。」
匡延赫問:「我可以一起嗎?」
唐蘊猶豫了一下:「行,不過你別說你是向恆的人。」
「我明白的。」匡延赫點點頭,嘴角爬上一個很微小的笑,「那到時候我就假裝是你的貼身助理。」
唐蘊又想起上回在萬晟售樓處,匡延赫那令人難以招架的臨場發揮,調侃道:「沒想到匡總還挺喜歡splay。」
匡延赫打了個哈欠,捏了一下酸脹的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