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嘉慶十八年(1813年)冬到道光五年(1825年),宋湘在雲南任職約十三年之久。除了擔任曲靖知府之外,他還先後代理了廣南、大理、永昌府以及迤西、迤南道尹等職務。這一時期,宋湘經常奔波於雲南各地,深入海子平壩、深山窮谷之間,親力親為,解決當地百姓的實際困難。
在雲南期間,宋湘在吏治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他積極治理水患,倡導植樹造林,興辦教育,剿滅匪患,為當地民眾解決了許多迫切的問題。特別是在“點蒼山造林”專案中,宋湘投入了大量精力,這項工作雖然未被諸多史志詳細記載,但卻是他的一項重要政績。他還將大部分薪俸用於振興地方公益事業,這些舉措贏得了廣泛的讚譽。
宋湘在雲南的治理不僅為當地百姓解決了眼前的困難,還促進了生產力和技術的發展,從一定程度上改變了雲南地區貧困落後的面貌。《清史列傳》《廣東通志》《嘉應州志》等文獻中均有記載他的政績。他在雲南的貢獻,使百姓受益匪淺,因此深受愛戴。
當宋湘被調離雲南時,當地百姓紛紛前來送行,場面感人。送行的人群排成長龍,依依不捨。宋湘在詩中寫道:“十年心跡眾人看,回首雲山路屈盤。前日出關星來落,怕教父老別離難。”這首詩表達了他對雲南這片土地及人民的深厚感情,也反映了當地百姓對他的感激之情。
為了紀念宋湘在雲南的貢獻,人們自發籌資,在他曾經任職的地方建祠立碑,以此來懷念這位勤政清廉的好官。
八、晚年
道光五年(1825年),宋湘在雲南的政績得到了廣泛認可。雲貴總督伯麟高度讚賞宋湘的賢能,並向朝廷極力推薦。於是,年逾古稀的宋湘被調離雲南,升任為湖北督糧道。這一年,宋湘已經六十九歲,但仍然保持著高昂的工作熱情和責任感。
在新的職位上,宋湘繼續發揮著他勤政為民的精神。道光六年(1826年)正月三十日,宋湘被賦予統籌漕河全域性的任務,負責監督東南漕河的糧食運輸。這項工作不僅責任重大,而且極其辛苦。宋湘親自統率東南漕河的三千艘糧船,櫛風沐雨,乘舟督糧。在途中,他途徑漢陽,登臨了龜山麓的古琴臺,並以竹葉題寫了一首名為《伯牙琴臺題壁》的長歌,這首詩後來被編入《楚艘吟》中,成為他晚年的佳作之一。
然而,長期的辛勞最終擊垮了宋湘的身體。道光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827年1月22日)寅時,七十一歲的宋湘因過度勞累而與世長辭。由於他一生中大部分的收入都捐贈給了公益事業,導致他去世後,家中竟無足夠的錢財辦理喪事。這一情形令人唏噓不已,也凸顯了宋湘一生清廉無私的品格。
宋湘的靈柩由湖廣總督池春生派官兵護送,移歸至梅縣故鄉。靈柩最初寄厝於城西的教子岌,後遷入白渡鐮子凹。當地百姓對宋湘極為感念,自發地為他塑像建祠,立碑奉祀,以紀念這位一生為民眾謀福利的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