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艦隊的三分之一的護航航母已經到達了預定的作戰海域。在接到了郝東覺發回的電報後,羅雲衝在當天晚上就下達了在次日出擊的作戰命令。
這次羅雲衝選擇的目標是紐約,在成功轟炸了波士頓之後,轟炸紐約成為了必然的選擇,而且紐約是美國東北部大城市帶裡的核心城市,也是美國最大的城市,既然第二階段的戰略轟炸以美國東北部地區的大城市為主要打擊物件,那麼紐約就是首當其衝的頭號打擊目標了。
與上次轟炸波士頓不一樣,很難達到突然性。而且在波士頓遭到了毀滅性的打擊之後,美國已經加強了紐約的防空力量,同時加強了對南部與東部方向上的監視力量。轟炸機群要向直接突擊紐約,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另外,美國防空部隊也已經知道了轟炸波士頓的轟炸機群是從海面上空進入的,因此特別加強了對東部海域的監視與巡邏力量,而龐大的轟炸機群很難避開所有的美國偵察與巡邏機。
在確定飛行航線上,羅雲衝的選擇餘地並不大。當時,只能將航線儘量設計的離美國海岸線遠一點。而情報部門提供的美國偵察與巡邏機的監視範圍是250海里。羅雲衝設計的轟炸機飛行航線距離美國本土至少300海里。雖然這可以避開大部分的美國巡邏機,達到隱蔽接近的目的,甚至可以避開大部分的美國防空戰鬥機,但是新的問題同樣突出,那就是轟炸機群往返飛行的距離增加了大概800海里,如果遭到了攔截的話,那麼總航程肯定還會有所增加。
紐約幾乎就在“鵬”式轟炸機滿載彈藥時的最大打擊距離上。要提高航程,就只能多帶燃料,少帶彈藥。經過計算後,要保證轟炸機有足夠的燃料返航,就只能帶5噸燃燒彈,多帶4噸航空汽油。而少帶燃燒彈的直接後果就是降低了轟炸效率。如果同樣出動1000架“鵬”式轟炸機的話,那麼一次只能投下大概5000噸燃燒彈,這最多保證摧毀曼哈頓一半的地區,也就是大概紐約核心市區四分之一左右。這樣就至少需要組織四次轟炸行動。
經過反覆考慮後,羅雲沖決定一次出動所有的“鵬”式轟炸機,即150箇中隊,1800架轟炸機,一次性投下9000噸燃燒彈,這基本上能夠確保摧毀紐約一半的市區面積了。設計的轟炸時間是在下午,這樣就至少要安排18箇中隊,超過600架的護航戰鬥機。當時第二特混艦隊可以提供9箇中隊的護航戰鬥機,加上第1支援艦隊裡的15艘護航航母上攜帶的10箇中隊的戰鬥機,如果不考慮艦隊本身的防空問題的話,足以滿足需求了。
在得到了郝東覺的肯定答覆,艦隊可以為轟炸機群提供至少15個護航戰鬥機中隊之後,羅雲衝最終確定了轟炸方案。出動1800架轟炸機,編成15個小編隊。這樣,每個編隊至少可以得到一箇中隊的護航戰鬥機的掩護。當然,要組織15個編隊同時進行轟炸,這仍然是一項極為棘手的事情,可當時羅雲衝找到了一個巧妙的解決辦法。
第二特混艦隊擁有的不僅僅是護航戰鬥機,每艘航母上還有12架偵察機呢。而這些偵察機都已經在實戰中證明了其效能是足夠可靠的,而且具備引導轟炸機對付打擊敵艦隊的能力,那麼,能不能由偵察機引導重型轟炸機打擊敵人的地面目標呢?羅雲衝提出了這個想法後,就直接詢問了郝東覺。
當時,郝東覺也沒有多大的把握,畢竟戰略轟炸機部隊屬於陸軍編制,而艦載偵察機屬於海軍編制。陸海兩軍用的通訊頻道,通訊密碼都是不一樣的,而且之前還從來沒有用過艦載偵察機引導重型轟炸機作戰的戰例呢。不過,在經過了一番理論研究後,郝東覺也認為這個辦法可行,而且這是擴大艦載航空兵任務範圍,提高艦隊利用率,證明艦隊地位的一種有效手段。
在羅雲衝策劃轟炸行動的時候,當時還在百慕大群島附近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