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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與主人道謝。”

下人家丁們那裡就少見過這樣的無賴了,這樣便衝突了起來,西光乾脆在地上坐下(漢朝本就是跪坐的多,衣服又長),而這些下人則威脅讓人把他搬起來扔出去。

這當然不可能是真的。

流浪者可以“赤腳的不怕穿鞋的”,但張家卻是在此安身立命,大白天把一個人蠻力扔出去路邊,要再被鄰里多說兩句如“私刑”“毆打”什麼的,張家也就成了為富不仁的代名詞了。

果然是讓西光見到了小姐。

這個時節氣溫炎熱,沒冷氣的年代,也只能開了南北窗通風,又怕太陽照射,給攏了竹簾。

西光在院子裡拜謝完了,這家小姐卻還是個孩子,似乎是對出家人的樣子新鮮,西光這禿驢樣早不知被多少人當看動物一樣看了,也不奇怪。

此家小姐六歲光景,雙丫未簪花,正青色襦裙,雙手各一裸金無花紋鐲子。

而望其容色,西光在天下雲遊業已三十年,卻止不住這次實在是大驚失色。

“貴人!此女貴不可言!”

倒不是說這小丫頭目有重瞳,國色天香,傾國傾城——西光那些在民間給人看相的經驗下來,卻是從沒見過如此貴氣的命格。

“您,請您一定讓我為您算一卦。”

鑑於這僧人的表現讓春華頗有種“妖怪!女妖怪來了!”的趕腳,春華實在難以對他和顏悅色起來。

姐姐我雖然不是美嬋娥,卻也不是哥斯拉啊!用得著看見我就一屁股倒地上?

多年的世家教養到底是改變了這個現代人,她臉上不顯,極沉得住氣的說,“大師傅既然謝過了,那邊走吧,你與我家的緣分到此盡了。”

西光自然不肯,甚至這刻全沉浸在相術學究的衝動上,“您務必要讓我算卦,小僧並不要錢。”

不要錢,我也不想讓人說死我的命。

無論是古代還是在現代,春華都不喜歡讓人給算命。

算準了,便會有“這就是我的命啊,太平淡了,沒有大富大貴”這樣的不滿足感;算錯了,平白被人從頭唾到腳又算什麼。

生命本該是自己去奮鬥的,它的魅力便在於未知,未知所以才會有希望,才會有憧憬。

“請回吧,命數之道乃天定,凡人何可多洩天機?”

她這麼說完,卻更讓西光下定了心要算這卦:平常的六歲女孩,哪來的這般應答機敏?

便是連說話都條理不清,邏輯不通,這丫頭卻把他哽得說不出下句。

西光到底又想到,“前會兒,聽聞姑娘您家有貴親禮佛,可否讓小僧拜訪”

春華一邊想家裡哪一個下人嘴這麼不牢,一邊和他說道,“您若這麼想,便出此東門,縣中不乏有人家禮佛,當奉師傅為上賓。”

這麼說完後,也不多說了,直接轉身背對而入。

又暗中吩咐說,“他若求財,再給個一百文便可,偏鬧的,直接捆了給縣尉去,就道是‘妖僧’。”

縣尉是自己人,不用通就同氣連枝了,這年頭被冤打成“太平道”的人還會少?

春華還算客氣,總先禮後兵,先全了家裡名聲,如果他再不識相,遇上無賴也不必客氣了。

事實上混江湖的西光哪裡就不懂了,剛才進去時候這家小娘子臉上的威嚇也不是假的,一邊心說,這女孩好生厲害,一邊收了錢財走了。

隔天歸家好歹又被寧氏留過了午後,剛回來便見她母親的正屋前院子湊滿了奴婢子,春華微皺眉頭,身邊的吳媽早站出來呵斥這些小蹄子們沒規矩。

她卻是沒心聽,一眼望上了母親正屋裡,西光那貨,正神叨叨著變成了座上客。

見女兒來了,山氏老遠便給她招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