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還存在不同的意見和爭論,也很難給出一個斷然的回答。
換一個角度來看,如果說中國歷史上存在若干農民大起義(十八世紀幾乎沒有),同理,在日常生活中農民也可能有很多方法來對付地主,並由此漸漸修改了制度。我們不應把農民的這種能力,總與其行為的成果割裂開來。也不應把他們的形象理解為只是逆來順受,懦弱不堪。這,應該說是一種互動的結果,或是中國傳統社會的一種常態(用“日對仇讐”來形容這種關係並不妥當)。
依據張五常“佃農理論”的說法:隨著某一地主土地由個別佃戶向著更多的佃戶出租,同一地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