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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從小到大,身體不算強壯,吼起來音量也不夠大,所以一直本分為人。儘管如此,我身上總有一股要寫小說的危險情緒。插隊的時候,我遇上一個很壞的傢伙(他還是我們的領導,屬於在我們這個社會里少數壞幹部之列),我就編了一個故事,描寫他從尾骨開始一寸寸變成了一頭驢,並且把它寫了出來,以洩心頭之憤。後來讀了一些書,發現卡夫卡也寫了個類似的故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還有一個故事,女主人公長了蝙蝠的翅膀,並且頭髮是綠色的,生活在水下。這些二十歲前的作品我都燒掉了。在此一提是要說明這種危險傾向的由來。後來我一直抑制著這種傾向,唸完了本科,到美國去留學。我哥哥也念完了碩士,也到美國去留學。我在那邊又開始寫小說,這種危險的傾向再也不能抑制了。

在美國時,我父親去世了。回想他讓我們讀理科的事,覺得和美國發生的事不是一個邏輯。這讓我想起了前蘇聯元帥圖哈切夫斯基對大音樂家蕭斯塔科維奇說的話來:“我小的時候,很有音樂天才。只可惜我父親沒錢給我買把小提琴!假如有了那把小提琴,我現在就坐在你的樂池裡。”這段話乍看不明其意,需要我提示一句:這次對話發生在前蘇聯的三十年代,說完了沒多久,圖元帥就一命嗚呼了。那年頭專斃元帥將軍,不大斃小提琴手。“文化革命”裡跳樓上吊的卻是文人居多。我父親在世時,一心一意地要給我們每人都弄把小提琴。這把小提琴就是理工農醫任一門,只有文科不在其內,這和美國發生的事不一樣,但是結論還是同一個——我該去幹點別的,不該寫小說。

有關美國的一切,可以用一句話來描述:American’ s business is business,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那個國家永遠是在經商熱中,而且永遠是1000度的白熱。所以你要是看了前文之後以為那裡有某種氣氛會有助於人立志寫作就錯了。連我哥哥到了那裡都後悔了,覺得不該學邏輯,應當學商科或者計算機。雖然他依舊無限仰慕羅素先生的為人,並且竭其心力證明了一項幾十年未證出的邏輯定理,但是看到有錢人豪華的住房,也免不了嘮叨幾句他對妻兒的責任。

在美國有很強大的力量促使人去掙錢,比方說洋房,有些只有一片小草坪,有的有幾百畝草坪,有的有幾千畝草坪,所以僅就住房一項,就能產生無窮無盡的掙錢的動力。再比方說汽車,有無窮的檔次和價格。你要是真有錢,可以考慮把肯尼迪遇刺時坐的汽車買來坐。還有人買下了前蘇聯的戰鬥機,駕著飛上天。在那個社會里,沒有人受得了自己的孩子對同伴說:我爸爸窮。我要是有孩子,現在也準在那裡掙錢。而寫書在那裡也不是個掙錢的行當,不信你到美國書店裡看看,各種各樣的書脹了架子,和超級市場裡陳列的衛生紙一樣多——假如有人出售苦心積慮一頁頁寫出的衛生紙,肯定不是好行當。除此之外,還有好多人的書沒有上架,窩在他自己的家裡。我沒有孩子,也不準備要。作為中國人,我是個極少見的現象。但是人有一張臉,樹有一張皮,別人都去掙錢,自己卻在幹可疑的勾當,臉面上也過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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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要寫作(2)

在美國時,有一次和一位華人教授聊天,他說他的女兒很有出息,放著哈佛大學人類學系獎學金不要,自費去唸一般大學的lawschool,如此反潮流,真不愧是書香門第。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