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被人當場抓到在那個女人家裡。”分管市長又及時報告到市委書記唐正那裡。第二天,唐書記就叫朱有才到他的辦公室,問了下情況。朱有才矢口否認,只承認去串個門。那個時候,對男女關係已不像以前那麼查得緊管得嚴了。唐正書記見問不出結果來,也不打算深究,只對朱有才說:“不管怎麼樣,你身為縣委書記,還是要注意影響的。此事到此為止了,你回去也不要追查什麼了,否則會弄巧成拙。”朱有才連連頭頭說:“請唐書記放心,我的度量你還不瞭解嗎?不會報復的。”
回來的路上,坐在車裡,朱有才就咬牙切齒:“好!你這個何大福!我還沒搞掉你,你倒先對我動起手來了!”
權大壓死人(1)
古人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朱有才對何大福的反感已經由原先的看法不一致,發展到帶有私人怨恨了。他認為只要他在金東這塊土地上當官,就不能容忍何大福在這裡神氣活現。他立意要排除掉何大福,哪怕金箔廠受損失也在所不惜。在他這個“政治家”眼裡,我的政權地位都不穩了,要經濟還有什麼用呢?
1993年,中央對反###抓得非常緊。一天,朱有才接到一封人民來信,說何大福在金東縣西山城區建造了一座兩層樓“小別墅”,肯定是在利用職權搞貪汙###。這封信是李雄關一夥指使人寫的,朱有才見信之後如獲至寶,認為何大福“尾巴已經長不了”了。
當時,有一個內部不成文的槓槓:二千元立案,五千元抓人,一萬元判實刑。只要是黨員幹部,誰到這個槓槓,一律嚴懲不貸。何大福在縣城建一幢別墅,還怕找不到二千元的問題嗎?!
朱有才已經用“反###”名義擊垮了兩個“不聽話”的科局幹部,在金東已經鬧得人心惶惶。那兩個幹部,一個是政府辦公室主任潘家宣,一個是縣委辦主任劉道宏。這兩辦主任已經幹了好幾屆了,金東各界領導和幹部都反映他們有能力、有水平。可朱有才上任以後,許多說法和做法令幹部群眾議論紛紛,意見很大。作為兩辦主任,有時便直言規勸幾句,有些事也提出一些不同觀點。其實這也是為他好,可朱有才不領情,認為兩人不是自己的心腹,使用起來不順手。按理說,如果認為幹部不如意,正常調換一下也是可以的。可他為了樹立自己的“權威”,想“殺雞儆猴”,竟用“法律武器”來制裁他們。縣政府招待所年久失修,縣裡決定裝修一下,任務交給了兩辦主任。施工單位為了多撈兩個錢,分別給兩位主任各送了一臺“美的”牌空調,兩位主任都能把握自己,一個叫人抬到了辦公室,準備退還給裝修者;一個將錢付給了送空調者,讓送空調的退還給裝修單位。但收到錢的也沒有及時退,朱有才收到了檢舉信,不認這個賬。你送到辦公室為什麼不報告給縣委領導?肯定是準備風聲過了再拿回家;你退給送空調人的錢,他為什麼不退回去而留在身上?肯定是等風聲過了再把錢拿回來。所以朱有才親自找到檢察長:“這反###也不能光講在嘴上,否則人家會說我們行動不力。抓###就要從領導幹部抓起。”兩位主任同一時間被抓進牢房,迅速作出判決:每人五年徒刑。為此,二人葬送了一輩子的前途。
朱有才的“威望”頓時升高了許多,各級幹部見到朱有才都唯唯諾諾、低三下四。那一陣子,朱有才彷彿長高了許多。可是,幹部們“屁股一調,便另搞一套了”,講他好的人不多,連他在金東縣幹過的幾件好事也被壞口碑湮滅了。
就在朱有才“威勢”昇天、必欲除掉何大福而後快的時候,有人檢舉何大福私蓋“別墅”,這可真是要打瞌睡就有人給送枕頭。於是他批示紀委、檢察院、公安局聯合調查,最後由他拍板查處。
何大福的岳父周禮賢,本是金東縣一個鄉50年代至60年代的老副鄉長,在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