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了一個建築隊對房子造價做了一個預算,200平方米兩層樓,那時水泥鋼材都十分便宜,全部造價只有四萬多元。於是,何大福找到陶建公司端總,請他幫個忙,抽空將這個小工程順帶建一下,端總一看僅一幢小二層,認為小事一樁,抓起圖紙,問清情況,站起身來就要走。
何大福連忙拉住他:“不要急,我們籤個合同,按規矩辦事。”
端總笑了半天,說:“什麼規矩?這點小工程算什麼?憑你何廠長讓我們做了上千萬的工程,我們幫幫忙也是應該的。”
“那不行,丁是丁,卯是卯,如果不按規矩辦,我就不讓你們蓋了。”何大福很認真。
“那好!我們籤個合同。”端總從包裡掏出一張合同,在上面按工程要領寫清楚,雙方簽了字。
“這就對了,私事私辦,公事公辦,不能含糊。”何大福說著,從包裡掏出兩萬元預付款,交給端總。可是端總堅決不收,說:“合同簽好了,防止上面查,這錢堅決不收。”
“你害我啊!”何大福臉一沉,嚴肅地說。
“你這個人啊,真是少有。”端總無可奈何,將錢收下了。
兩個月,小二樓拔地而起,因為樣式有點像外面的小別墅,所以在當地還算醒目。工程完工後,何大福又將剩下的二萬三千多元餘款送給端總。雙方推讓了一身汗,端總還是收下了,出了工程付款收據。
房坯建好後,需要做簡單的裝修,正好金箔廠搞“金字招牌”,有一個小型安裝工程隊。何大福找到隊長戴永,叫他帶人抽空去裝修一下,並告知:“一根螺絲釘都自己付錢,不能揩公家的油,所有材料發票都必須收齊,不得丟失。”施工結束後,共計花費4600多元,何大福一時湊不足這筆錢,打了一個欠條:本人岳父因家中房子裝修,由工程隊墊資4600元,由本人負責歸還,特立此據,欠款人——何大福。
問題就出在這個裝修上面。李雄關一夥人得知何大福在西山鎮建了一座兩房小樓,不知是何大福岳父的,以為是何大福利用職權拉關係搞的,後又得知裝修的四千多元錢全部由企業出的,這下逮著了,便派人將整個裝修費用從會計那兒調過來,搞了個影印件,所有購材料發票原件,都統計在內,寫了一封揭發信,影印十幾份,分別投寄到縣委、縣政府、縣人大、縣政協、縣紀委每位領導那兒。
1993年4月20日晚,朱有才又一次召集了常委會議,討論查處何大福違法亂紀的事。因為何大福還是金陵一帶名人,加上“兩辦主任”事情,怕人再說他“洩私憤”,所以他才“小題大做”。公安局長、檢察院長都被喊來列席。
“你們都看到了吧?這封揭發何大福私蓋小別墅的事,影響很壞,而且肯定有經濟問題,不查能行嗎?你們大家看呢?”朱有才望了望大家,特別將眼神落在萬慶彪臉上。
“我看查肯定是要查的。”萬慶彪態度不含糊。
“大家看呢?”朱有才掃了一眼大家,問。
“應該查。”眾位都說,“應該查。”
“那好。紀委黃書記,你去查查這建房證是從哪兒來的?有沒有?誰批的;檢察院邵邦昌檢察長,你去看看這裝修費用情況;公安局邢雨局長,你們去看看這建房中有沒有什麼問題。”朱有才像佈置重大戰略任務一樣,作了全方位的部署,“下星期我聽彙報。”
一個星期以後,在碰頭會上,紀委黃書記向朱有才報告:“這房基地不是何大福的,是何大福的岳父周禮賢的,他也是我縣老幹部,是西山鎮王瑞立書記的老領導。王書記主動關心他,幫他解決了地皮的,批准手續全部齊全。”
邵邦昌檢察長報告:“裝修費用4600元是金箔廠一個下屬單位墊付的,但何大福打了欠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