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馬立新想說的是這責任要看是誰來負的。但是很明顯的應該是縣長擔任領導責任的,對書記沒有什麼問題。但、在書記面前不能這樣的說。“我不知道有些人是怎麼回事情,惟恐天下不亂啊。我今天找你來啊,是想讓你幫幫忙,我聽說你省裡面熟人多,我原來也想去省裡結交一些領導,但只是一相情願,事情沒有辦好的。”
馬立新這才知道上次見到盧副省長和秘書一起跟著書記出來的事情,原來書記是想去拉關係呢,沒有想到關係沒有拉好啊。馬立新是在省裡有關係,但是連袁勝利的事情都沒有辦到,這局長的事情自己能辦到嗎?馬立新道:“我在省裡是有點熟人和親戚,只是這事情我也不好辦,書記,你看上次袁勝利的事情我都沒有辦到呢。”
這袁勝利的事情應該是沒有什麼大事情的,而局長的事情應該是有證據的,上面檢察機關只有掌握了你的證據才帶人走的,據說局長是在開會的時候帶走的。書記道:“這事情也只有你才能辦好,你還是先把手上的事情放一放啊,到省裡跑一趟,不管你辦的辦不成,只要盡力了就可以。”
到省裡去做什麼呢?不外乎是去找副書記或者副省長。要是書記被局長的事情牽扯進去,那書記也當不長了,難怪他這樣的著急呢。馬立新特別在這時候不想和書記過意不去,只好道:“去省裡也好,只是我先和他們聯絡再去,這樣會有效果一些,要是忙著去的話,他們還不知道我做什麼呢。”
他說這話的意思很明顯,是給自己時間,有點拖延時間去對付書記,再說這事情就是副省長副書記也沒有什麼辦法,有的時候省檢察機關只對管檢察機關的領導負責,別的副省長或者副書記是沒有用的,或者是第一書記,和省長才有作用的。書記再次道:“這次就求你了,要是能夠給局長帶點條子進去那是再好不過的事情了。”
書記真想的周到呢,自己再說怎麼能做那樣的事情呢,就是找到副書記也不可能讓你到條子進去啊,那不是攻守同盟嗎?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就是要去省裡也只是找找領導,能辦點事情的時候辦一下,馬立新還巴不得把書記抓進去呢。
哥哥也來了電話,道:“你還是跑跑省裡啊,這事情已經出來了,你要出點力了,不要看到我們縣裡亂七八糟的事情都出來了啊。”馬立新道:“哥哥說的話有道理,書記也和我說了,只是我有時候怕找的人沒有什麼效果啊。”“那你帶書記去找,可以嗎?”“我看找人一個人比兩個人要好些。”
這樣看來書記和哥哥是站在一起的了。要不哥哥一般是不關心書記的事情的,再說這財政的事情是哥哥管的事情,要牽涉到的領導應該是哥哥,怎麼哥哥倒是不急呢,記得原來哥哥早就說過他自己坐的正,行的穩。就是不怕別人查自己。那很多的條子應該都是哥哥簽字的,就是他自己沒有貪汙錢的話,也是有責任的。
下午馬立新就看見縣委和縣政府的門前有很多的人走動,大多是下面的幹部還有一些單位的一把手呢。
然後是一些人進來了,他們大聲的喊道:“縣長和書記呢?”“找到縣長書記我們要好好的問問。為什麼這樣對待我們啊,我們就不是人了嗎?”馬立新好象看見是老師,他認得一些學校的老師。他原來就是當老師出身的。忽然有一個人大聲的喊著自己呢。“馬書記啊,你在這裡啊?”
是原來的熟人呢,馬立新問道:“你們這是做什麼啊?”“我們老師來要求發我們的工資呢。我們的福利待遇都沒有,有的說是要學校自己發,沒有發的學校就不發。”“還有什麼事情啊?”“還有都是領導看起來很小的事情呢。比如說書記在教師會上說的話,書記說,你當老師你就拿了工資是不是,拿了工資你還要課時津貼做什麼啊。”
有這樣的話啊,還是在會上說的嗎?那難怪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