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耳朵剛好還算直立。
那隻不可抗拒的喵就是我的貓,諾頓。除了巴黎,你想得出來的法國許多地方它都去過。它也去過荷蘭、德國、義大利、瑞士和西班牙。它曾經參加佛羅里達州的棒球春季訓練、聖地亞哥的作家研討會、洛杉磯電影公司的會議,甚至佛蒙州的越野滑雪:我在第一本書裡解釋過,諾頓散步不需要拉繩,我可以在任何情形下把它留在外面幾乎任何地方,它會在指定地點耐心等候我回來。這些指定地點包括了飯店大廳、朋友家的後院、機場的等候室以及幅員廣大的中央公園。它也搭過協和號飛機。在歐洲時,它和我一起到餐廳用餐,坐在它自己的椅子上,表現得彷彿剛從瑞士禮儀學校畢業一般。
它就像只典型的蘇格蘭摺耳貓,非常貼心。它和我以前碰過的動物不同,因為它聰明的程度令人傾倒。我真的帶著它去任何地方。我和它說話的時間長得可怕,而且我願意承認我喜愛它的程度已經接近瘋狂。我幾乎在做任何事之前,都會先徵求諾頓同意。
自從《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出版後,我發現那個涉世既深的自己已逐漸淡入背景之中,而諾頓則慢慢把頭探到了鎂光燈下:我對這點沒什麼異議,除了我愈來愈常被拿來跟我(一度愚蠢到視之為我的寵物)的某個東西——抱歉,是某個傢伙——相提並論。
相信我,拿貓來與人相比,絕對不是件讓人舒服的事,尤其比較的物件恰巧是有缺陷的人類,而非幾乎完美無瑕的貓類成員之一。例一:人類會撒謊。事實上,人類總是在撒謊。貓則從來不會撒謊。人類可以為了任何理由欣然殺人,從奉上帝或國家之名,到有人在公路上沒打燈就切換車道所引發的憤怒都可以是理由。貓有時候會殺死其他的貓,然而在大部分的時候,只要能夠豎起毛、鬼叫一番,偶爾撕裂對方的耳朵,就能令它們心滿意足——而且這一切通常只是為了食物,或保護自己的地盤(雖然不見得可以原諒,但至少合理)。人類通常很殘酷,而且會狠狠地傷害他人的感情,有時候是故意的,有時則是天真無知。一隻貓所能做出最傷害感情的事,就是清楚表明它不想被打攪。對適應良好的貓族來說,這不過像是鬆了一口氣;然而對適應不良、又神經質得多的人類來說,這卻等於遭受排斥。人們如果有機會贏得朋友、配偶、老闆,甚至是點頭之交的賞識,就傾向於降低自己的標準(以及幾乎所有能被降低的東西);另一方面,貓族對情感的慰藉幾乎漠不關心。因此,它們的決定——關於情感依附、情感表達,以及是否要從舒服的沙發上起身、加入這場無意義的競爭——自然而然就處於更高的道德標準中。總之,要證明貓族幾乎在任何層面都比據稱有統治能力的人類還來得優越,並不是件難事。
所以當我做出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項抉擇——就在去年——毫不令人意外的,是以我那個道德優越、童叟無欺、感情充沛、整天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的摯友為中心而下的決定。
在我開始解釋之前,我們必須先看看當人貓時,某項人類似乎能夠撐住,或至少能與之抗衡的領域:勇氣。
《貓眼看天下》 1。火星上的超級盃(4)
諾頓跟我認識的大部分人類沒什麼不同,剛好都是勇敢探險家加懦弱膽小鬼的有趣綜合體。把我的貓放在任何一個陌生的花園、後院或甚至是森林裡,它會立刻展開行動,大膽地爬樹,開心地在樹叢下鑽動,隨著它的灰色小腳四處歡樂地嬉鬧奔跑。要是進了陌生的屋子或是旅館房間,它就去探索所有隱匿的角落,大體來說,完全不曾考慮到任何潛在的危險——例如生氣的清潔婦、令人眩暈的高度,或是搖搖欲墜、看起來無法承受九磅的皮毛在上面跳上跳下的傢俱。它不怕巴黎的屋頂,不怕黑暗而神秘的廢墟,也不怕飛機、船,甚至是大部分的狗。
不過呢?兩年前,我把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