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枕頭換成柔軟舒適的鵝絨枕。枕頭變身的那天晚上,諾頓跳上床準備睡覺,正要躺到我的頭旁邊、它平常睡的位置:它試探性地把一隻腳放到新枕頭上,然後——容我優雅地形容——以極速衝下床,逃離那個可怕的枕頭,它花了六個月時間,才願意再碰那個枕頭一下(別擔心。讀者當中若有人質疑我的奉獻程度——是的,我的確把舊枕頭放回床上去了。我隨時準備了兩組枕頭,好讓自己睡新的、諾頓睡舊的)。
我和珍妮絲——第一本書裡已對她多所著墨,在這本續篇裡還會更多——最近給我們在沙格港的家買了一張新沙發。舊沙發被搬出去,遠遠離開視線以後,諾頓才願意伸出它一隻灰黑紋相間的腳,踏進書房。它極端厭惡那張舊沙發,甚至怕到不敢伸腳去抓。各位當中可能已經有人在猜,為了討我的貓歡心,我到底願意做到什麼程度。不是的,我並不是因為諾頓討厭舊沙發才買新沙發。我們買新沙發是因為舊的那張又醜、又爛,而且非常不舒服。不過我竟然會讓我的貓和一樣它不喜歡的東西共同生活,的確不太符合我的個性;回想起來,我已經開始覺得內疚了……希望它能夠快樂地坐在新沙發的扶手上,否則我肯定又要趕緊去物色新傢俱了。
珍妮絲也幫我們的床買了一條新毯子。一條很簡單、尋常、紫色、單調的羊毛毯子。不可能有任何東西會害怕它——除了某隻蘇格蘭摺耳貓。對諾頓來說,這條毯子和《半夜鬼上床》裡專在睡夢中殺小孩的惡鬼佛萊迪·克魯格差不多。珍妮絲第一次抱起諾頓放在床上,也就是那條可怕的毯子上時,它做了一個近乎完美的跳水金牌運動員格雷格·洛加尼斯樣的後空翻落到地上——我給它九點七分——然後在接下來的一整天都跑得不見蹤影。
除了一些零星的傢俱以及附加配備之外,我親愛的貓也害怕腳踏車、電鑽還有鳥。前兩項我能夠認同。腳踏車都是一些不小心的人類騎的,很有可能把一隻貓碾成像一顆被踩扁的撲嘶(撲嘶是諾頓兩餐之間最喜歡的點心)。電鑽是超級大聲、可以挖土的東西,任何一個不是肌肉男的人都應該覺得害怕。然而名單上的最後一項,對所有認識且也喜愛這隻貓和貓主人的人來說,始終是一項恥辱。
去年秋天,我的圓頭夥伴和我在法國南方小住時,我決定秀一下 我的貓的聰明才智。我們正打算跟朋友一起出去用晚餐,車子就停在幾條街口外。我決定帶著諾頓——而且也決定要讓它跟我們一起走到車上。我的朋友有一絲懷疑,因為我們住在一個法國中世紀的山間小鎮,街道是出了名的狹小蜿蜒,還有動物隨心所欲地在街上游蕩。可是諾頓輕鬆得很:它勇敢大步踏出大門,態度倨傲,無視於那些圍繞在它身邊嬉鬧的貓狗,以及那些踢著足球跑來跑去的小孩,還有腋下夾著長麵包、腳步輕快的成年人。它以合適的速度跟著我們走在石子路上——直到距離車子不到十米遠、一幢視窗掛了個鳥籠的房屋前。鳥籠裡有三隻很小的小鳥,正在唱歌。勇敢穿越鎮上所有艱難障礙的諾頓來到離鳥籠只有幾米的地方時,一聽到小鳥們快樂的歌聲,便轉身以最快速度往家中衝刺,並以相當充裕的時間差距打破佛依特①,創下的地面高速車紀錄。我再次看到它時,它正可悲地縮在門口,竭盡所能想讓自己隱形起來。
《貓眼看天下》 1。火星上的超級盃(5)
“那些東西是鳥,”我告訴它,搖搖頭,“小鳥。很小的小鳥。被關在鳥籠裡。一個上了鎖的鳥籠裡。”我補充,希望它知道慚愧。
然而要跟一隻貓爭辯並不容易,尤其是一隻緊張的貓。很明顯,如果可以的話,這隻貓完全不想再接近那些關在籠子裡的小鳥。因此我抱起它,一路走回車上。我們經過那些小鳥的時候,諾頓把頭埋在我的臂彎裡,活像只鴕鳥。一進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