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載,別說我以小人度君子之腹。其實你們多半也是想拖到這件事不了了之,對吧?
別怪我這麼想,誰叫你還是用什麼“我會繼續核實”的話來敷衍的?人家那孩子已經在學校老師的陪同下親自打電話過來道歉並且詢問解決方法了,你還在那“核實”、“核實”,核實什麼呀?
不過當時她急了,語氣不善地說了我幾句。我沒理會,還很好心地告訴她別激動,因為我當時還沒打算針對她。理由見十點鐘的那通電話。)
書面道歉這一塊,在我想來,應該是由那孩子李某,以及李某的校方(因為他們沒有核實真相就請來了媒體)、還有羊城晚報三方一同致歉,不過鑑於李某隻是一個剛上完初中的孩子,並且其父母在與我通話時,其母幾乎是聲淚俱下。實在太滲人心了,因此不予追究,就不必這個孩子寫致歉信了,畢竟他的年輕,年輕人面皮薄,做事又衝動,我不想發生什麼節外生枝的事情來。再者吧,我琢磨那孩子估計逃不過他爸爸的一頓打。就像我孩提時代犯錯時捱揍時一樣。唉,不堪回首。至今記憶猶新。
至於其他幾個一同採訪的網站,我暫時就無暇顧及了,誰叫羊城晚報的那個logo像夢魘一樣折磨了我一宿沒睡好呢。
而關於的李某校方的致歉函,因為在我心中只是第二被告,所以我還是將矛頭對準了羊城晚報,因為正是這一環節。才導致我的作品在網路上出現許許多多的負面報道。(一個孩子吹吹牛你們也會當真,真心是受不了你們。)
而我之所以強烈質疑羊城晚報的採訪記者餘曉玲不負責任,不核實一下,理由如下:
這裡您可要看清楚了,免得說我誣陷您。羊城晚報的記者餘曉玲小姐,你在電話裡說你沒想到、並且不知道能透過起點後臺之類的來核實《三國之宅行天下》是否是那孩子李某所寫,那麼現在我告訴你,我所寫的《三國之宅行天下》,其公眾章節(即任何人、不付費也能看到的章節)的第一章清清楚楚地寫著那篇小說執筆於2009年的11月份,也就是說五年前,五年前李某這個孩子才多大?如果我沒有算錯的話,他如今初三畢業,應該是十七歲左右,五年前就是十二歲,一個十二歲的孩子如果真能寫出一本超過兩百萬字的小說來,我只能說是天縱奇才、吾輩不及!
當然了,這樣的孩子哪還用上高中,直接大學進修、出國深造得了。
換而言之,你連該《三國之宅行天下》小說的一章正文都沒看過,就直接武斷地認為該《三國之宅行天下》小說是由那孩子李某所寫,你說我指責你不負責任有錯麼?
連這種只需要十幾秒鐘的核實方式都沒有驗證,我想你也絕對不可能會打電話給起點編輯,請他們核實,對吧?
所以,你就是不負責任!你必須為這次侵權的事件負最大的法律責任!
不要問我為什麼,因為你是記者,記者的宗旨就是核實報道、真實報道,你筆下的每一個字,你用鍵盤敲出來的每一個字,都需要負相應的輿論以及法律責任,決不能胡亂報道,對麼?如果你說不是,那我沒話說。
更讓我感到哭笑不得的是,你在報道中稱《三國之宅行天下》的前半段因為態度問題稍有微詞,但是中後期十分耐讀,那我告訴你,那是因為《三國之宅行天下》是我的第一本小說。
再次言歸正傳,現在說說關於致歉的話題。
大概八點多鐘的時候,李某的父母給我打了電話,請求我儘可能地庇護一下李某這個孩子,我答應了,因為他還只是一個孩子,他還有美好的未來。
之後,我與我妻子在電影院看《變形金剛4》時候,羊城晚報的記者餘曉玲再次打來了電話,也就是前文所說的時隔半日,她多半已經請示過了該新聞報社領導,並且我懷疑該領導給她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