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真是想的長遠啊,楊某倒是疏忽了這些。”楊師道也很贊同李超的這個優待士人的計劃。
廣南總共才一百個秀才,一人一月六鬥米,一人一年不過七石二,一百人也不過七百來石米,交州鬥米五錢,七百石米,折錢不過三十來貫而已,不值一提。
但一個優待讀書人的名頭,卻還是很響亮的,尤其是今年廣南科舉縣試成績如此慘淡的情況下。
“再窮不能窮教育的,開啟民智,為國育才,也是官員們不可推辭的責任啊。”李超說道。
“趙王說的對,不過一月六鬥米是不是太少了點?”
李超卻是搖頭。
“我們要優待士人,但也不能太過。過猶不及,一月六鬥米,差不多能夠一家三四口人的口糧了,這已經是很大的保障了。秀才也還可以一邊讀書,一邊做點事情嘛,比如到衙門裡幫幫忙,或者到學校裡兼個代課老師什麼的。”李超一口氣拒絕了要給秀才過多優待的提議。
補貼和口糧,都只是一個基本保障,卻不是要供養。
“對了,這個秀才口糧也不應當是誰都能領,我們應當定個標準。比如說,每年都要對秀才們進行一次歲考,評出甲乙丙丁幾個等級,成績最差不及格的評為丁級,丁級則停發月糧。”
加上這條,李超是防止以後獲得秀才的人越來越多,那朝廷負擔豈不越來越大,就跟明末時全國擁有五六十萬秀才,都發米,也吃不消。連明朝都是每縣只有二十個人才有資格拿這米的。
李超定下這個考核,每年一考,考核透過,下年能拿米,考核成績太差,那下年就沒資格拿米了。這也算是給秀才們一些壓力,不是考中了秀才以後就能混六鬥米的。
“那如果是那些家庭條件特別差,可成績又最後的秀才怎麼辦?”楊師道問道。
“那他可以申請下助學金,或者也可以邊讀書邊工作,比如到衙門幫辦,比如到學校教課,總不能一顆樹上吊死。”李超道。
第1144章 宋青書
楊師道深知李超交待他的事情對他的政績很有幫助,因此動作很快。回去就後立馬就特事特辦,出了公文令廣南各州下的縣學全免秀才們的學費,還把每月六鬥米口糧的事情公佈,派人廣而告之。
李超則在家寫了一篇萬言書,把秀才班、舉人班、口糧這些詳細的寫了個章程,然後發往京師上奏朝廷了。
離年底越來越近,李超等也不敢再多耽誤,收拾的差不多,就開始準備啟程返京。
朝集使制度隋時就已經有了,最開始的時候是一年分三次朝集,二月、七月、十月的十五日在京舉行集會,參與的都是州一級的主要官員。朝集使入京上朝集會,接受中央的考核,同時進貢地方的特產,並且還有彙報地方情況等。
而到了大唐,朝集使改為每年一次,十月入京,一般要直到第二年的正月下旬才離京返回地方。大唐朝集使一開始是刺史,後來又有總管,再後來有都督等。到了如今,朝集制度也越發的規範。
地方上道和州兩級衙門的主要官員入京朝集,宣撫使、左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揮使,還有各州的刺史一起入京朝集,在朝集使入京期間,道一級由右布政使暫統,州一級則由州長史暫代。
除了這些主官,朝集使們還會各帶一些手下的屬官,差不多就是一個個的朝集代表團了。
廣南道的朝集代表團,人數不少。
廣南今年也在李超的主持下調整了區劃,如今廣南有七州,交州、新安州、峰州、愛州、州、棠州七個州,宣撫使、布政使、刺史加上各自的屬官屬吏,以及士兵足有好幾百人。
原本朝集使還要上貢地方土產,數量較大,運輸也是十分困難。但李世民改變了這一傳統,要求地方官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