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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呢?

如果那個“君子協議”不能算是離崗手續,難道基層領導就沒有一點責任,反而要我這個受害者來承擔嗎?

明明是夏振川揹著厂部弄虛作假,濫用職權,又不理會與廠組織部已經商議過的“通知”,拒不讓我上班,而且廠組織部長早已知情,怎能說我“擅離崗位”?

我不計其數地要求給出路,回來上班或把編制掛走,甚至於辭職都行,如何能說我“不聽勸告”?

我發現檔案上沒有公章,覺得奇怪,問鄧書記:“這份檔案上面為什麼沒有公章?另外有沒有給我個人的通知書?”

“我問過廠裡,他們說是內部檔案,不蓋章的。對於除名,廠裡是不發通知書的。”鄧回答說。

我感到事情很蹊蹺,便又來到廠組織部,強烈要求在檔案的影印件上加蓋公章,並且註明我得到這份影印件的日期。

劉煥宇說:“你要蓋章想做什麼?是想去告我們呵,我們是不可能跟你蓋章的,也不可能會跟你出任何證明。”

看來,這一切都是有用意這樣做的。

已無錢住院透析、躺在家裡、隨時會被尿素氮和肌酐吞噬生命的老母得知內情,痛泣不止。在她老人家一生的經歷來說,一個人的正式工作,就是一生的生活保證。我抹著淚安慰母親,這只是個別人濫用職權,組織上知道了實情,一定會還我清白,幫我解決的。

此時,我的內心深處突然感受到了一種強烈的衝擊:被單位開除,這對一個身為人師的教育工作者來說是何等的恥辱,以後還如何面對那數以千計、曾被自己教育過的學生?他們又會不會能夠理解我這不幸的遭遇?

當晚,我徹夜憤然疾書,寫好了一份給廠長江建林及廠各有關部門的申訴材料。

這份材料有五千多字,回顧了江拖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把本人給請來的,回顧了我來江拖後的工作表現到底如何。材料中說:

當初,江拖要我時好話說盡,來了以後,卻是如此對待,而我五年來的工作有目共睹。

那時,我尚在成人高校半脫產學習,除擔任了高中文科班和初中地理課以外,還在廠職工大學也兼了課,此後又主動承擔了因蕭大雄老師調走而留下的全部美術課。高度超負荷的工作,我無任何怨言,甚至晚上也常來校為高考學生義務輔導。

一九八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是一個觀察哈雷彗星的好日子。這天晚上,我率高中文科班學生,在南昌鐵路二中求助於該校的天文儀器,為能夠看到哈雷彗星,一直守候到深夜,收到了很好的教學效果。在全校學生最感興趣的學科調查中,我教的地理學科總被學生投票為第一。

在一九八六年,我教的文科班地理;學年考試平均成績達到84分,這是有底可查的,也是該校前所未有的。

此外,我還接合本職工作,在全國多種報刊發表了大量的學術、教研論文和科普文章及文學作品,並且頻頻獲獎,對《江拖企業報》自己也沒有少出力,而且自以為是的遞交了入黨申請。

我寫這些是為了表功嗎?不是!是因為沒有受到公正的對待而有怨言。我也知道,目前的結局無非是自己是自己太不懂“時事”,對既無才又無德的夏振川常會直面表示不滿而已。

材料詳細敘述了事情的整個真實過程,對不顧事實的《江拖廠字(95)第64號檔案》提出了尖銳的質問,指出:

這完全是夏振川等濫用職權,欺上瞞下,打擊報復,又企圖逃避責任而造成惡果的嚴重事件。表示“水覆難再收”,我就不相信他夏振川真能一手遮天,不信廠領導會容忍這樣的醜事而能夠被他“玩得轉”,紙是包不住火的,我寫的事實願以法律責任擔保。天涯何處無芳草,只希望能夠引起廠領導重視,討個公道,有一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