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哈哈。
都到了這個點了,也沒有接到電話,估計今天是不會是上臺班了。他爬上駕駛室,把涼蓆拿了下來,鋪在了車底下,鑽進去睡了一覺。
他習慣了這樣,馬路上車來車往,各種車呼嘯而過,都不會把他吵醒。
結果那一天,他卻被一個女人尖銳的聲音給吵醒了。
後來回想起來,也會覺得不可思議。
世界這麼大,國家這麼大,城市這麼大,光說帝都,他就從報紙上看到過,常住人口近兩千萬。就這樣的茫茫人海,就這樣在八年之後,他又遇到了顧清夏!
如果說這都不是緣分,他是死也不肯相信的。也是因為這樣,從那天起,他就認定了。
他認定,連老天都認定顧清夏就是他媳婦!
要不然,怎麼會讓他,再遇到她!
在很多小說裡,會寫某男和某女,多年未見,然後在茫茫人海中,一個人因飄入耳中的另一個人的聲音,便驀然回首。又或者,一個人在人海中,只一眼就看到了另一個人,彷彿是這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存在。
那些都是扯淡!
八年之後,南思文被顧清夏尖利的嗓音吵醒,根本沒有什麼如遭雷擊,無數回憶湧上心頭的反應。他只覺得煩。
任誰睡得正香,硬被人吵醒,也不會覺得開心。
他想喝水,卻發現可樂瓶子已經空了,只好從車底爬出來。吵醒他的那個女人背對著他,就在離他的吊車不遠的地方,訓斥著幾個男人。他知道那幾個男的,這幾天他們一直在弄五環路邊的那個大廣告牌。
聽得出來,那女人是他們的上級。大約是工作沒有做好,那些男人被那女人訓斥得狗血淋頭。都不敢直視那女人,有的看樹,有的看路,有的乾脆就看著自己的鞋尖。
都慫得很。一群大老爺們,被個娘們罵得不敢抬頭不敢回嘴,真是一群熊貨。
而且那女人罵得真心難聽。說來也奇怪,那個女人一個髒字都沒用,連普通人最常用的“他媽的”這樣的口頭語都沒有。南思文甚至覺得她的遣詞用句相當文雅,可就是不知道為什麼聽到耳朵裡就會那麼的刺耳。
大概是因為,她說的每一個字,每一個詞,都帶著對他們這樣的人的深深的鄙夷。
所謂他們這樣的人,就是指像他們這樣來自農村,貧窮的,生活在社會底層,只能靠出賣體力餬口的人。就像那幾個在這火燒般的太陽底下,還得爬到那麼高的廣告牌上,一弄就好幾個小時的男人。
雖然南思文一直覺得,他和他們不一樣。他是有技術的!
他可是紅翔畢業的!
他在紅翔學會了開弔車,他考下了吊車本。從那時起,他就跟那個沒見過山外世界,只知道下陷阱逮兔子、打孢子和挖山貨的山裡男人,再不一樣了。
他整個人生,都因為紅翔而改變了!
然而,雖然他有這樣的自信,將自己和那幾個腰間綁繩子爬梯子的人區分開。他依然覺得那個女人的話太過刺耳。
因為就如她所說的,他就算在紅翔學了開弔車的技術,也和那幾個男人一樣,是腳上沾著泥,一輩子洗不掉的……泥腿子。
然而心裡就算非常不舒服,他也不能怎麼著。光是看背影,他都能感覺得到那女人強大的氣場。在她面前的幾個男人,就跟做錯事被老師抓包了的孩子似的低著頭。他甚至看到有兩個人被罵得臉紅脖子粗,他們憋屈成這樣,在她面前卻只能咬牙忍著。
☆、2。第 2 章
南思文朝那女人走過去。
他當然不是打算打抱不平什麼的,他只是過去打水。
在南五環外的這條輻射路的兩邊,都是一個挨一個的院子,全都是小型企業。雜七雜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