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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他問過我:“可不可以讓我進去看一眼兒子——就看一眼,不會弄醒他。”然後我就讓他進臥室去了,他走進去關上了門,前後不過兩三分鐘而已,他出來的時候眼睛紅紅的——我當時還在心軟,完全沒有想到別的地方去。沒錯的,我的那些東西都放在一個資料夾裡,就在鄭成功的小床旁邊的那個抽屜裡——我們曾經是同床共枕的人,他知道我通常會把檔案放在床頭櫃裡面。

天哪。

我站起身,穿過客廳,經過了專心下棋的三叔和小叔,拿了我的車鑰匙走了出去。我想一個人靜一靜,就一會兒。靜一靜就好了,靜一靜我就有力氣了。我甩甩頭,趕走那些“嗡嗡”聲。你也一樣,好好看著吧,鄭巖,我永遠不會像你那樣允許別人來打斷我的脊樑骨。好好看看我這個踩著男人往上爬的女人怎麼把我踩過的那些男人們踩死在腳底下。踩成泥。請你睜大眼睛看清楚。爸。

我總是在最糟糕的時候,莫名其妙地發現,其實我還是喜歡活著。沒錯,就是活著。比方說現在,我一個人坐在空蕩蕩的店裡,惡狠狠地開啟一罐啤酒,在雪白的泡沫氾濫之前,用我的嘴唇截住它們。它們在我的舌尖上前仆後繼地粉身碎骨,那種麻酥酥的破滅,就是活著;比方說剛才,我失魂落魄地衝進了這個屬於我的地方,擰亮牆角的一盞燈,一片漆黑之中,江薏送給我的老鋼琴幽幽地浮現出來,就好像在那裡耐心地等了我好久,我咬著牙注視它,突然無可奈何地一笑,那種酸澀的緊繃著的視覺,就是活著;比方說比剛才再稍微靠前一點兒的剛才,我像是顆燃燒彈那樣衝出了三叔家,衝到了樓底下,我讓我的車勇敢地在馬路上一次次地超過它那些個半死不活的同類,老天作證,我有多麼想把方向盤稍微偏上那麼一點點,那種強大生猛得沒法控制的、想死的慾望,就是活著。

東霓(四)(8)

啤酒讓我清醒。我閉上眼睛,傾聽著它們在喉嚨裡慢慢滑行的聲音,它們不緊不慢地蔓延著,撫慰著我身體裡面那些灼熱的內臟。一定有辦法的,等我腦子更清楚的時候我就能想到辦法的。我才不會死呢,該死的人都還活著,我怎麼捨得死?現在,喝酒吧。只有這個老鋼琴前面的那盞燈開著,我和這道昏暗的光線一起,變成室內這無邊際的黑暗的魂魄。我怔怔地看著手指間那根菸,它自得其樂地燒著,有一截灰眼看就要掉下來。我輕輕伸出食指,想把它們彈到地板上,可是就在一剎那間我恍然大悟,於是我急急地端起面前那罐還剩下不到四分之一的啤酒,一口氣喝乾了它,啤酒裡面那些濃烈的氣體一直頂到了喉嚨上面,然後我才把那截菸灰彈到了空的易拉罐裡。真蠢。我笑自己。現在和當年跑場的時候不同了。我自己是這間店的老闆,什麼都是我的,每一塊地磚,每一條木板,要是連我都不愛護它們,我還能指望誰呢?準是這架鋼琴、這道光線讓我有了錯覺,以為自己回到了那個時候,每一天跑完場,和band的傢伙們一起喝酒聊天的時候,我都喜歡偷偷地趁人們不注意,把菸灰彈在地板上。像是惡作劇一樣,沒有膽量當面對那些使勁剋扣我們、不肯給我們加薪的老闆豎中指,只好做點兒什麼表示我噁心他們吧。算是做給自己看。

那時候多年輕,多孩子氣,但是多快樂。可就在這個時候,方靖暉的那句話又熱辣辣地穿過了我的腦袋,“你覺得法官會同情誰?是一個職業正當、什麼記錄都清白的植物學博士,還是一個金盆洗手了以後只會從男人身上討生活的歌女?”那種熟悉的嗡鳴聲又開始肆虐了,摻和著酒精的味道,和類似於嘔吐物的腥氣。我捏緊了拳頭,四處尋找著我的手機,我不管,我說過的,我要那個婊子養的男人為這句話付出代價,我現在就要。“方靖暉,你給我聽好了。”我不管不顧地說,自認為自己還算是維持著威脅人的時候必需的冷靜,“我沒有嚇唬你,我什麼都敢做,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