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我注意到姐夫沒在庭上,見我環顧四周,蕭世秋捏捏我的手,小聲問道:“東張西望的找誰呢?”
“我在看我姐夫怎麼沒來?”
“他可能是重要證人,所以不能聽審。”
“為啥?”我不太明白。
蕭世秋解釋道:“避免受到當事人陳述的影響,導致他的證詞帶有傾向性,所以證人在作證前不能旁聽法庭審理。”
“你懂得真多。”我彎著眼睛,一臉崇拜地看著他。
他挑挑眉,嘴角彎起一絲弧度,雖然他沒說,但我明顯感覺到他十分愉悅。
接下去是大伯和大伯孃為自己的辯詞,他倆說法差不多,一方面強調是為了女兒好,另一方面說明自己是聽母親的話,強調自己孝順,不會忤逆母親。
想來律師教過他們,老太太年紀大了,一定會輕判,所以把事情都推到老太太身上。
“審判長、各位審判員,被告夏明豐、黃翠翠作為原告的親生父母,本應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但他們卻夥同他人,有預謀的透過非法途徑取得強效鎮靜劑三唑侖。
在明知原告懷有身孕的情況下,不顧其身體情況,用三唑侖將其迷暈,以實施綁架目的。
這不僅涉嫌綁架,還涉嫌投毒,我的當事人要求從重處罰。”
何律師真是好樣的,這裡竟然還有投毒這項罪名。
雖然三唑侖是什麼我不知道,不過大伯能搞到這種東西,還真是挺有本事的。
表叔的認罪態度是最好,一開口就痛哭流涕,一副悔不當初的樣子,恨不能當場給堂姐跪下。
他的後悔倒是實打實的。
就聽他哭道:“俊娣啊,叔對不住你啊,可叔是真沒想害你。
就是聽你奶的話,讓人找不著你,可是我這腦子不好使,記性太差了,竟然把你給忘了。”
說著還揮手給了自己一巴掌,“叔真不是故意的,俊娣啊,你要咋樣才能原諒叔呢?你小時候我還抱過你啊。
你奶奶不給你吃飯時候,叔還給你買過包子,大蔥豬肉餡兒的,你都忘了嗎?”
他滿眼期待地看向堂姐,堂姐面無表情地瞪著他,抿著嘴一言不發。
表叔煽情失敗,面色訕訕地,像是在解釋給眾人聽似的說道:“那會兒你剛兩歲多,不記得也正常。
我是真給你買過,就鎮上老街東邊第三家,現在改飯店了,老張頭以前賣包子的,肉包子五毛錢一個,買兩個還給配碗牛肉湯……”
我樂了,表叔這記性不是挺好的嗎?
庭上又開始有壓抑的笑聲響起,審判長板著臉不讓他說下去了。
劉寶國的律師有些恨鐵不成鋼地看了他一眼,嘆口氣開始為他辯護:“審判長、各位審判員,我的當事人劉寶國已經自首,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同時,他在實施非法拘禁行為過程中,並沒有對原告進行毆打、虐待等行為,主觀惡性相對較小。
希望審判長、各位審判員綜合考慮以上兩點,對我的當事人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