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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章 綁架還是非法拘禁

果然,奶奶的律師說完,身後的那幾個學生又開始小聲交流,“這麼聽起來用綁架罪好像是有點重啊,畢竟索要的財物是打算給原告當陪嫁的,只不過她有點倒黴,攤上了一個不靠譜的表叔。”

一個女生說:“也不能被告說啥你就信啥吧,不管怎麼說,原告孩子確實掉了,而且還差點把命都丟了。

算成家庭糾紛或是普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話,那也太輕了。

換作是我的話,會恨死他們的。”

堂姐聽到奶奶的律師這麼說,氣得當時就要站起來,被何律師及時安撫住,這才忍下來,沒當場跟奶奶吵起來。

審判長看向堂姐那邊:“原告對被告所陳述的事實有什麼要說的嗎?”

“有。”何律師義正辭嚴地說:“我這邊對被告方的辯詞有四點異議。

第一,被告劉惠芳稱索要鉅額彩禮是為了原告著想,這筆錢是為了給原告帶回婆家的,也就是說既得利益者為原告本人,因此不能以綁架案定罪。

對此,我方不認同。

這裡有證據證明,這起綁架案贖金的最終既得利益者是被告夏俊良。”

何律師揚了揚手裡的隨身碟,繼續說道:“稍後陳述完畢,幾樣證據我會一併提交。”

奶奶急了,站起來扯著嗓子神情兇狠地喊道:“你胡說!這事兒跟我大孫子無關,你別想扯上他。

俊娣那個小妮子就是看不得她弟弟好,她要是老老實實的給她弟弟買車,哪裡會惹出這麼多事,還把她孃老子都告了。

早知道是個白眼狼,一出生就該掐死!這種不要臉的賠錢貨就不該養大!”

奶奶像連珠炮似的一口氣罵完,她邊上的律師攔都攔不住,審判長連著幾次叫停,老太太才不服氣的閉嘴。

審判長神色不虞,語氣不太好的說:“被告,現在是原告陳述時間,輪到你了你再說!法庭上不得喧譁。”

何謹言面色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笑意,我奶奶這一通撒潑,也算是從側面證明了她根本不可能為孫女著想。

何律師把手裡的材料翻了一頁,接送說道:“第二,被告口口聲聲說並沒傷害原告的意圖。

可是有證據顯示,當原告在IcU裡危在旦夕時,被告劉惠芳並未前往醫院探望,或是電話表示關心,更不用說為其支付醫療費,甚至還阻攔我的當事人父母前往醫院探視。

由此可見,被告並沒有像她說的是替我的當事人考慮。

相反,在得知我的當事人生命危在旦夕後,根本毫無悔意,完全不像一個奶奶應該有的表現。。

根據我剛才所述,實在讓人無法相信索要高額彩禮會是為原告著想。

同時從被告劉惠芳剛才的話裡,也能從側面看出原告在家中並不被善待,所以得利者是原告,這個說法明顯不成立。”

何律師又翻了一頁,“接下來是第三條,被告律師將劉惠芳的文化水平低、年齡大作為辯護理由,這條我認為不能成立。

眾所周知,法盲不能成為免責的理由。

劉惠芳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我的當事人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權,必須依法承擔刑事責任。”